北京劳动律师网北京律师代理栏目:北京律师,北京劳动争议律师,劳动争议仲裁律师,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聘请劳动仲裁律师,委托工伤事故律师,劳动争议案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律师评析,聘请劳动诉讼律师,劳动仲裁律师,劳动调解案件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费用,劳动仲裁缴纳费用,工伤事故赔偿律师,劳动仲裁需要的证据材料,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期限,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程序,不服劳动仲裁裁决怎么办等。
从劳动法视角浅谈学历歧视及其法律应对学历限制是否属于劳动法领域内的“就业歧视”,日益普及的高学历标准其合理依据何在,因学历问题丧失受教育机会或从业机会的人应寻求哪些保护,该现象即将引发何种不良效应等一系列相关问题,都值得各方深入探讨。
浅析工伤“私了”协议的法律效力关于工伤的认定,并不是单纯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事情,其更是关系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三者之间的事情。关于工伤的认定并非用人单位与劳动双方达成意思一致就可以认定的,是否应该认定工伤,我国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赋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专项行政职权的,而且其认定程序必须依法进行。只要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向有关部门提起工伤认定申请,该部门必须依法进行认定,如果不符合认定资格也应该出具相应的法定理由。
劳务公司“执行难”问题分析劳务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案由较多,有劳动争议、劳务雇佣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工伤待遇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但主要是劳动案件(包括劳动争议、劳务雇佣合同纠纷、工伤待遇纠纷)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
建筑施工行业的劳务分包几个问题的探讨在实践中,建筑企业为了节约成本,方便作业和管理。很大部分均是将劳务发包给自然人,双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一般表现为包工不包料,由该自然人充当“包工头”,召集经常一起作业的工友共同完成建筑劳务的作业,由“包工头”对其召集的工人进行管理、考核、发放工资。
退休人员再就业的劳动权益保障制度探讨在退休再就业人员中,有很大一部分老年人在退休后被企业返聘或到其他企业继续工作,他们与用人单位一般都具有这种从属性,成立劳动关系。当然在具体案例中仍须依照从属性的标准进行判断。从以上的论述中可以得出的结论是退休人员可以成为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即退休再就业人员能够成为劳动法保护对象。
劳务派遣起纠纷责任谁来担,本案应由用工单位即妍庭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因金先生与用工单位即妍庭公司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金先生的工作仍系妍庭公司的主营业务、工作性质和工作地点不变、工作职务仍是妍庭公司的区域主管。
公司利用休息日开会可否算加班
劳动能力丧失损害赔偿的理论根据被害人因身体或健康受损害,以至丧失或减少劳动能力本身即为损害,并不限于实际所得之损失。劳动能力虽无如一般财物之交换价格,但透过雇佣或劳动契约方式,事实上有劳动力之买卖,工资乃其对价。故劳动能力实为一种能力资本,依个人能力,而有一定程度之收益行情,故丧失或减少劳动能力本身即为损害,至于个人实际所得额,不过为评价劳动能力损害程度之资料而已。依此说,则被害人为未成年人、失业者、主妇等,而丧失或减少劳动能力,亦得评定其损害,而请求加害人赔偿。
劳动合同法应完善合同争议处理程序劳动合同立法应对劳动合同争议处理程序规定进行细化完善,如规定缩短劳动仲裁裁决时限,明确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一定限度的强制执行权,赋予劳动者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和强制执行权,等。以达到使劳动争议纠纷得到及时、合理解决目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充分、有效的救济。
浅议探亲假为何不能依法执行为何这项体现现代文明的劳动制度在执行中被打了折扣,不尽如人意呢?现在网上普遍的一边倒的声音是政府和资方对职工探亲权利的忽视和保障不足,这固然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但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探亲制度本身固有的缺陷,即缺乏可操作性和必要的与时俱进。所以,笔者就此谈谈自己对修改或废止《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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