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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劳动律师网北京律师代理栏目:北京律师,北京劳动争议律师,劳动争议仲裁律师,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聘请劳动仲裁律师,委托工伤事故律师,劳动争议案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律师评析,聘请劳动诉讼律师,劳动仲裁律师,劳动调解案件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费用,劳动仲裁缴纳费用,工伤事故赔偿律师,劳动仲裁需要的证据材料,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期限,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程序,不服劳动仲裁裁决怎么办等。

  • 工伤待遇赔偿协议的有效性认定
    日期:2015-12-17 点击:222次

    工伤待遇赔偿协议的有效性认定就本案而言,笔者基本同意第一种意见的结论,但认为理由有待充实。笔者认为如何认定本案两份工伤待遇赔偿协议的效力应从两个方面考量:第一个方面,劳动者在签订赔偿协议时是否对工伤状况以及工伤待遇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第二个方面,协议书的内容是否显示公平。

  • 如何处理跨跃十六周岁时间节点的误工费主张
    日期:2015-12-16 点击:183次

    如何处理跨跃十六周岁时间节点的误工费主张受害人发生事故时差十七天即满十六周岁,因发生事故导致收入减少这一期间正好跨越十六周岁这一节点,对于十六周岁之前的误工费主张不予支持,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之后的误工费主张,应予支持。

  • 什么是人事争议?
    日期:2015-12-14 点击:481次

    什么是人事争议人事争议的内容是限定的。人事争议的内容涉及到人事管理的各个环节:录用、聘用、晋职、考核、奖惩、任免、工资、辞职辞退、回避等。就目前的政策,有些人事争议诸如晋级、晋职、奖惩、任免等争议,不属于人事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

  • 提前下班可否折抵当年的年休假
    日期:2015-12-13 点击:433次

    提前下班可否折抵当年的年休假公司的做法虽在时间总量上有所保证,但客观上确已导致员工无法统筹安排,正常休假,年休假形同虚设,严重侵犯了《宪法》、《劳动法》所赋予员工的休息权利。《劳动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也就意味着公司的该项规定从行为开始时起,便对所有员工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的操作建议
    日期:2015-12-10 点击:433次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的操作建议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赔偿损失,可以首先判断其案件性质,多数情况都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从而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情况比较复杂,无法确定案件性质,为了节约时间成本,用人单位可以先向法院提起诉讼,如不立案,则向劳动争议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不受理,仲裁委也会出具不予受理的通知或决定、裁决。

  • 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
    日期:2015-12-10 点击:493次

    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用人单位能否要求其赔偿,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在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不能要求劳动者赔偿。

  • 办公室恋情是否可以成为被开除的理由
    日期:2015-12-09 点击:445次

    办公室恋情是否可以成为被开除的理由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仅要合法,而且要合理,不得违背我国基本的道德要求。公司通过颁发“恋爱令”擅自限制企业员工之间的恋爱,以开除为要挟,迫使员工放弃自己的婚恋自由,不仅显失公平,也违反了我国法律关于公民婚姻自由的规定,因此是无效的。公司禁止办公室恋情的规章制度已经触及到员工的私人空间,若以此开除员工,实则是侵犯了人权的一种表现,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反映,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 最低工资标准数额里到底包含社保费吗
    日期:2015-12-05 点击:491次

    最低工资标准数额里到底包含社保费吗最低工资标准是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依法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后,劳动者实际领取的工资可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当然,个别省、市、自治区为了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在地方规定中明确: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如上海市就有明确规定。因此,最低工资中是否包含个人承担社保费的问题时,还要结合地方法规来确定。

  •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日期:2015-12-05 点击:178次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上岗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订立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为事实劳动关系承担“支付双倍工资”和“事实劳动关系超过一年视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代价。

  • 区分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的标准与方法
    日期:2015-12-04 点击:228次

    区分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的标准与方法一审法院认为该建筑公司对老赵进行考勤管理,老赵接受建筑公司的工作安排并为建筑公司提供持续劳动,建筑公司按月向老赵支付劳动报酬,且支付的方式也具有稳定性和周期性。另外,老赵系某铝业公司的内退人员,符合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具备与建筑公司成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故一审法院认定双方之间构成劳动关系,判决建筑公司向老赵支付拖欠工资和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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