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收养赡养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收养赡养纠纷诉讼律师代理栏目: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如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隔代收养关系,养子女与养父母,送养人与收养人条件,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父母送养子女是否必须双方共同送养,如何办理收养公证等;赡养争议纠纷代理:赡养义务与赡养关系,赡养费标准,赡养费法律规定,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追索赡养费,赡养纠纷诉讼代理。

  • 外孙子女是否有义务赡养外婆
    日期:2017-11-09 点击:285次

    外孙子女是否有义务赡养外婆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养子女对生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日期:2017-11-09 点击:374次

    养子女对生父母有赡养义务吗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被赡养人感到孤独寂寞,赡养人是否应对被赡养人进行精神上的慰藉
    日期:2017-11-09 点击:372次

    被赡养人感到孤独寂寞,赡养人是否应对被赡养人进行精神上的慰藉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因为经济困难,就可以不支付赡养费吗
    日期:2017-11-09 点击:493次

    因为经济困难,就可以不支付赡养费吗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 赡养人能够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贍养义务吗
    日期:2017-11-08 点击:392次

    赡养人能够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贍养义务吗第二十一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赡养继父的义务吗
    日期:2017-11-08 点击:250次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赡养继父的义务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同时我国法律还规定,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养子女对养母应尽赡养义务
    日期:2017-11-02 点击:392次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养子女对养母应尽赡养义务子女赡养老人是中华传统美德,亦是我国公民的法定义务。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赡养费的权利。”

  • 父母有退休工资,子女还要出赡养费吗
    日期:2017-08-28 点击:255次

    父母有退休工资,子女还要出赡养费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因此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与义务。老人的退休金是老人的合法收入,不能替代子女的赡养费。

  • 收养人收养未成年人的条件有哪些
    日期:2017-08-21 点击:304次

    收养人收养未成年人的条件有哪些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六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 再婚夫妻离婚后 一方婚前所带子女对另一方是否负有赡养义务
    日期:2017-01-02 点击:270次

    再婚夫妻离婚后 一方婚前所带子女对另一方是否负有赡养义务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虽然是以生父母与继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为前提,但在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抚养关系形成,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产生之后,继父母对继子女抚养教育的事实并不能随着婚姻关系的消亡而消亡,双方之间形成的继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已成为一种独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解除,但并不能因夫妻婚姻关系的解除或继子女的生父母死亡而自然解除。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