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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赡养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收养赡养纠纷诉讼律师代理栏目: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如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隔代收养关系,养子女与养父母,送养人与收养人条件,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父母送养子女是否必须双方共同送养,如何办理收养公证等;赡养争议纠纷代理:赡养义务与赡养关系,赡养费标准,赡养费法律规定,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追索赡养费,赡养纠纷诉讼代理。

  • 无劳动能力人的赡养义务
    日期:2017-12-17 点击:287次

    无劳动能力人的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扶助则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料。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第十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

  • 法律上有规定“常回家看看”这一说法吗
    日期:2017-12-09 点击:366次

    法律上有规定“常回家看看”这一说法吗常回家看看,不再停留在道德要求的层面,它已经是法律的要求。作为子女,一定要认真对待和履行法律规定的这项义务;作为单位,也一定要依法保障家有老人的子女探亲休假的权利;而作为老年人,遇到顽固不化忽视自己的子女,也可以凭借此法条规定去维护自己的法律权益。本案中,陈某不管是从道德上还是从法律上,都应该常回家看看父母。

  • 儿女对患病在床的老人不闻不问违法吗
    日期:2017-12-09 点击:404次

    儿女对患病在床的老人不闻不问违法吗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如何确定老年人的监护人
    日期:2017-12-09 点击:287次

    如何确定老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

  • 子女赡养父母、父母抚养子女、夫妻抚养义务的问题
    日期:2017-12-03 点击:313次

    子女赡养父母、父母抚养子女、夫妻抚养义务的问题夫妻之间有相互抚养的义务。这既是夫妻双方从缔结婚姻开始就共生的义务,也是婚姻或家庭共同体得以维系和存在的基本保障。有的夫妻约定各自的工资或收人归各自所有,但这并不意味着,夫或妻只负担各自的生活费用而不承担扶养对方的义务,如当一方患有重病时,另一方仍有义务尽力照顾,并提供有关治疗费用。当然,夫妻之间的这种抚养义务只存在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离婚了,夫妻关系得以解除,夫妻之间的抚养义务自然也就没有了。

  • 哪些法院对赡养案件有管辖权
    日期:2017-11-27 点击:408次

    哪些法院对赡养案件有管辖权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有多个被告的,几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但鉴于赡养案件的原告多为年老群众,行动不便,让其到被告住所地起诉有些困难。根据相关当律的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老人可以选择在自己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选择两个儿子住所地的其中一个法院提起诉讼。

  • 如何认定尽到主要赡养义务或扶养义务
    日期:2017-11-13 点击:239次

    如何认定尽到主要赡养义务或扶养义务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

  • 如何认定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
    日期:2017-11-13 点击:187次

    如何认定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司法实践中确认是否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主要参考以下标准:(1)继父母子女关系形成后共同生活的时间和年限;(2)抚育费或赡养费的支付情况;(3)生活照顾、扶助(辅助)情况;(4)其他所尽义务情况。

  • 养女对养父母未尽赡养照顾义务,养母能否解除收养关系并要求养女补偿抚养费
    日期:2017-11-09 点击:428次

    养女对养父母未尽赡养照顾义务,养母能否解除收养关系并要求养女补偿抚养费根据收养法第27 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据此,法院应依法解除双方的收养关系。根据收养法第三十条规定,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 老人是退休教师有稳定的退金收入,子女还要承担赡养义务吗
    日期:2017-11-09 点击:334次

    老人是退休教师有稳定的退金收入,子女还要承担赡养义务吗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子女对老人进行经济上的供养并不以老人是否有经济来源为前提条件。依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新法优于旧法的适用原则,关于赡养费的给付应适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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