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是退休教师有稳定的退金收入,子女还要承担赡养义务吗
典型案例
2001年8月,老梅从一所中学退休。老梅的老伴三年前因病去世,老梅的两个儿子梅大、梅二均已经成家立业,娶妻生子。老梅每月退休工资4500 元,完全能够满足老梅一个人生活、医疗的需要。2012年3月,老梅忽然要求梅大、梅二每人每月给付1000元赡养费,梅大、梅二有些不理解,老爸有退休金,怎么还要我们负担生活费?老人有退休金,子女还要承担赡养义务吗?
法律解析
本案中,梅大、梅二作为老梅的子女,有赡养老梅的义务,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子女对老人进行经济上的供养并不以老人是否有经济来源为前提条件。依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新法优于旧法的适用原则,关于赡养费的给付应适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而非婚姻法,故老梅要求梅大、梅二给付赡养费的诉讼请求合法有据,应予以支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九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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