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收养赡养纠纷诉讼律师代理栏目: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如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隔代收养关系,养子女与养父母,送养人与收养人条件,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父母送养子女是否必须双方共同送养,如何办理收养公证等;赡养争议纠纷代理:赡养义务与赡养关系,赡养费标准,赡养费法律规定,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追索赡养费,赡养纠纷诉讼代理。
儿媳是否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可见,子女的配偶不属于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义务,法律也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
请问我是不是有义务支付赡养费壮年且有劳动能力的父亲能否向儿子索要赡养费,且靠打散工有一定收入,家中有房也有田地,足以维持基本生活。高血压属于普通常发病,如果你父亲只患有高血压一种疾病,是不符合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苦难的条件。法理上,你不是必须支付赡养费。
赡养义务能否通过协议予以免除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是不能通过约定来加以排除和限制的,虽可变更赡养方式,但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与法律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该案中两兄弟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人为的将两老人分开赡养是违背社会公德的,且其通过协议的方式企图对一方老人不尽赡养义务的行为也为法律所不容。
唐某某诉唐某甲等5子女赡养纠纷案当今农村的经济条件越来越好,政府养老政策也比较健全,但在农村地区,赡养纠纷仍时有发生。有的原因在于一些农村地区仍有“儿子养老”的老观念存在。认为女儿、女婿为外姓人,可以不承担养老义务。但法律规定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女儿并不会因为出嫁就不需要赡养自己的父母。还有一些子女为赡养义务附加条件,如将赡养和分家产等问题联系在一起,分不到父母财产的子女即不履行赡养义务。
签了分别赡养协议就可以不赡养父母了吗子女通过协议,人为地把两个老人分开,进行分别赡养,但这种赡养方式与当今社会风俗是相悖的。签订的分别赡养协议应属无效行为,即此协议是无效的。其他子女不能以对另一老人尽到赡养义务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经协商如果解决不了的,老人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子女尽到赡养义务。
对未尽抚养义务的父母仍应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因婚姻、血缘或收养关系所派生出来的法定的权利义务,是指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既是我国多部法律的明确规定,也是公民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对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法律赋予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子女是否可以因父母“未尽抚养之责”为由拒绝赡养父母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的基本义务,这种义务存在的条件是父母子女间的身份关系,不以其他因素为条件。因此,只要存在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就是无条件的。即便父母曾有故意不尽抚养之责的行为,子女也不能免除赡养父母的义务。
解除收养关系能否要求补偿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根据《收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原告患有老年痴呆,起诉三子女赡养纠纷案,能否以调解方式结案
父亲的医药费,儿子是否要承担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等权利。”你因年老体弱丧失劳动力,没有了经济收入,确需赡养。
京ICP备1200054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