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女对生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典型案例
19 9 0年4月,张小丽的亲生父亲是刘某,因父母超生小丽在出生的第二天就被父母丢弃在街边,后被无子女的张某夫妇收养。张某夫妇对张小丽百般疼爱,视为己出。2009年,张小丽开始经营水果店,因为善于经营,生意非常红火。2012年7月,张小丽的亲生父亲刘某找到张小丽,要求张小丽给付赡养费,此时刘某已经是一个患脑血栓后遗症的残疾人。自从刘某出现后,张小丽对其养父母明显疏远。请问,养子女对生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法律解析
养子女对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根据婚姻法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消除。张小丽在出生后的第二天就被亲生父母遗弃后,被其养父母收养,她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已消除,对生父母不存在法律上的赡养义务。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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