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子女抚养栏目:子女抚养,监护权,姓名权,探望权;离婚律师团队针对子女抚养纠纷提供下列咨询服务: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用如何分担,离婚子女抚养费变更的情况,如何争回孩子抚养权,探望权受侵害的法律救济,隔代探望的法律问题,离异后对养子女的抚养纠纷,离异后擅自改孩子姓氏即姓名权的法律救济,离异后再婚生子,子女的继承权问题等有关子女抚养法律纠纷的问题。
法律层面,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是否存在差别案例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7条的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育费。
法律层面,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是否存在差别案例一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对非婚生子女,任何人不得歧视和危害。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和生母都有抚养教育非婚生子女的义务,对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生父或生母,非婚生子女的另一方也可将子女领回去抚养,但相对方仍应承担相 应的义务。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如何确定案例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和教育费等,直至小孩能独立生活时止。本案中,陈某乐系原、被告的非婚生小孩,在原、被告同居关系期间,该小孩随原告父母和被告共同生活,原、被告解除同居关系后,小孩虽随原告父母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但该期间原告一直在外打工,被告在末阳市区工作,亦对小孩履行了抚养义务。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如何确定案例二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负担的多少、负担的方式,应根据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经济状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可诉请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强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如何确定案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规定“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本案中,原、被告女儿小艺,年龄尚幼,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实际情况,非婚生女由原告抚养为宜。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如何确定综合分析双方的抚养条件,被告的经济能力较好,又有固定的住房,而且原、被告的非婚生儿子一直由被告及其家人抚养,被告的妻子亦表示愿协助被告抚养儿子,为给小孩一个稳定成长环境,从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考虑,本院认为儿子应随被告生活为宜,原告请求儿子由其抚养的诉请,本院不予支持;被告答辩要求儿子由其抚养,理由充分,予以采纳。
离婚后能否单方变更子女姓名法院认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原、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既然已经协商确定其子随原告金某姓氏,故双方离婚后被告冯某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将其子姓氏改随自己姓氏,其行为违反社会习俗;根据《[ 81 ] 法民字第1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有关批复内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之规定精神,被告改变子女姓氏的行为应予以纠正
离婚纠纷中子女抚养费如何计付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长,有较好的感情基础,发生矛盾的主要原因是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导致夫妻矛盾不断加剧,在法院第二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原、被告仍分居生活,夫妻关系未能得到改善,丧失了和好的机会,至今夫妻分居已近2年,虽然被告保证改正缺点,但原告仍坚持要求离婚,应认定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对原告的离婚诉讼请求予以准许。
离婚纠纷中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如何确定法院认为,是否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取决于维持原、被告婚姻关系的基础是否动摇,即夫妻关系是否已经达到彻底破裂的程度。本案中,由于原、被告婚后在家庭经济、感情沟通、子女抚养等问题上出现矛盾,并得不到有效化解,致使双方的争执进一步升级,并最终导致在2014年8月出现分居的情况。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应符合法定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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