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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专栏简介

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网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律师栏目:环境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律师代理,环境侵权纠纷案件律师代理词,起诉状,证据材料清单,判决书,裁定书,答辩状,诉讼时效,举证责任,环境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损害赔偿纠纷救济方式,环境侵权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环境侵权诉讼的起诉与应诉,调查收集证据和使用证据,环境损害责任的认定和承担,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数额,环境侵权诉讼,是指因发生环境污染或环境破坏,引起当事人之间在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方面的民事纠纷,并由人民法院按法定程序审理的诉讼。

  • 我国光污染若干法律问题透视
    日期:2015-12-24 点击:355次

    我国光污染若干法律问题透视对“光污染”这种侵权形式,我国的现行立法虽无明文规定,但根据立法精神、目的及学理解释,光污染侵权损害这一侵权类型实际上已经包括在有关立法之中,对于光污染侵权,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的相邻关系的规定请求予以禁止并请求赔偿,也可将其作为一种环境污染根据有关环境保护法规予以禁止并请求赔偿。

  • 海洋环境污染生态公益诉讼分段审理探析
    日期:2015-12-14 点击:256次

    海洋环境污染生态公益诉讼分段审理探析对于海洋水体的整体影响,因体量庞大,无法准确衡量,可以采取数学推演方式。但对于水体自净中的一些过渡性数据,随着时间推移,该事实都会客观呈现,无须数学模型推演。同样的,该部分损失也应当在随后实际发生时再主张索赔

  • 试论环境法中的公众参与制度及其完善
    日期:2015-12-14 点击:187次

    试论环境法中的公众参与制度及其完善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这只是从宪法上对公民环境权的保护进行了规定,其法律条文只是宣言式的规范,公民环境权的保护并没有直接详细的规定,所以当公民环境权受到侵害时,无法得到应有的救济,更无法体现诉讼上的价值,显然这种规定是苍白无力的,所以应加快制定公民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 建立环境资源专家陪审员制度的必要性
    日期:2015-12-09 点击:258次

    建立环境资源专家陪审员制度的必要性建立环境资源专家陪审员制度有利于人民群众参与审判、监督审判、保障司法民主。环境资源专家陪审员具有良好声誉和职业背景,在“陪审”工作中,不仅能够发挥专业知识优势,还能够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提高司法公信力

  • 环境侵权损害之法制救济
    日期:2015-12-08 点击:256次

    环境侵权损害之法制救济环境侵权损害中双方当事人主体地位的非平等性、损害后果的复合性和持续性、损害赔偿认定的复杂性,导致环境公益损害救济之路高成本、低成效,进而许多受害者、社会组织等提起环境诉讼的积极性不高

  • 环境健康损害赔偿的司法困境
    日期:2015-07-09 点击:309次

    环境健康损害赔偿的司法困境,以上困境起源于立法者对环境健康侵权行为及救济程序性质的误认。虽然该类行为属于传统意义上的民事侵权行为,但主体地位不对等、损害范围的广延性决定了,传统的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意思自治等理念无法在这一类行为的认定与制裁中被适用。为了实现纠正正义与实质公正,传统民事诉讼强调双方当事人的“对等性”、以对人体的直接侵害为要件以及“谁主张,谁举证”的理念与规则必须得到修正。

  •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反诉问题探讨
    日期:2015-07-06 点击:779次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反诉问题探讨我国民诉法仅规定了被告有权提起反诉以及反诉应与本诉合并审理,而未规定反诉的含义、反诉的当事人以及反诉的条件。在法律对反诉规定得较为原则的情况下,指导反诉实践的更多的是关于反诉的理论学说。反诉理论主流观点认为,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通过法院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

  • 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司法实践路径
    日期:2015-06-27 点击:266次

    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司法实践路径,为实现公益诉讼制度价值,法院或法官非但不能持保守拒绝态度,而应以推动公益诉讼为导向,在追求司法目标的实现、司法依据的确定、司法方法的运用等方面,积极发挥其主观能动作用,通过正确妥当行使自由裁量权和诉讼指挥权,以最佳方式实现对公共利益的维护和保障。

  • 征收排污费的相关法律问题探讨
    日期:2015-06-27 点击:313次

    征收排污费的相关法律问题探讨,排污者应当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缴纳排污费,逾期未缴纳的,环保部门从逾期未缴纳之日起7日内向排污者下达《排污费限期缴纳通知书》。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催告书的送达时间,尽管《行政强制法》未明确规定,但结合催告制度的设计目的来分析,催告书应于行政相对人行政复议、诉讼期限届满后送达为宜。

  • 举证责任倒置在环境侵权民事诉讼中的适用
    日期:2015-06-09 点击:983次

    举证责任倒置在环境侵权民事诉讼中的适用侵害范围的广泛性。一般情况下如果对环境造成污染,就会牵涉到许多方面。因为环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比如一条河流受到污染,不仅仅是水资源受到污染,河岸的土壤、植物同样受到污染,进而影响到人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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