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网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律师栏目:环境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律师代理,环境侵权纠纷案件律师代理词,起诉状,证据材料清单,判决书,裁定书,答辩状,诉讼时效,举证责任,环境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损害赔偿纠纷救济方式,环境侵权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环境侵权诉讼的起诉与应诉,调查收集证据和使用证据,环境损害责任的认定和承担,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数额,环境侵权诉讼,是指因发生环境污染或环境破坏,引起当事人之间在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方面的民事纠纷,并由人民法院按法定程序审理的诉讼。
噪音污染惹人烦,法院判决应降噪相邻关系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妥善处理。构成相邻污染侵害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相邻关系人有弃置或者排放行为;二是该污染排放行为违反国家规定或超出正常忍受限度。相邻污染受害人可要求侵害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无视禁排“提醒”,一经营者暗管排污被判刑良好生态环境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去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和具体要求。如皋法院将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地严厉打击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守护碧水蓝天净土。本案的判决警醒那些试图违法排污的生产经营者,切莫自以为是、心存侥幸,任何严重破坏环境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违法电镀作业 含镍废水排入渗井 法院:各自赔偿生态修复费用335万余元审理后认为,案涉场地两家电镀作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责任大小难以区分,故各自承担一半的责任。其中一家电镀作坊由被告张某某、童某某合伙经营,两人构成共同侵权,应连带赔偿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应急处置费、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费、招标代理费、修复工程费、环境监理费、修复效果评估费等费用50%金额,合计3,356,285.5元,被告张某某、被告童某某任何一方实际赔偿金额超出约定的51%、49%份额的,有权向另一方追偿;另一家电镀作坊由被告王某某单独经营,其单独赔偿上述各项费用的50%金额,合计3,356,285.5元。
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诉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厂坪矿有限责任公司水污染责任民事公益诉讼案
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直排水污染物至渗坑,企业被罚两次不属于一事不再罚
论环境诉讼中律师费转付制度的构建环境诉讼因其专业性强,复杂程度及诉讼成本高等原因,导致公众对于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权益心生畏惧。律师费转付制度,可充分调动民众参与环境诉讼的热情,激励合法诉讼的提起,从而促进环境公共利益的保护。当前在环境诉讼中实行律师费转付,应基于原告“获得某种程度的胜利”,不适用于被告,且律师费不应按照实际支出的代理费用进行赔偿,而应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作出判定。
气候变化侵权责任的成立及其障碍气候变化诉讼的类型较多。本文分析气候变化侵权诉讼,即诉请碳排放巨头减排或赔偿因气候变化造成的损害、为预防损害支出的费用等。本文不讨论碳排放行为以外的与气候变化相关的侵权诉讼,如毁坏森林的碳汇破坏行为、上市公司未披露与其营业相关的气候风险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有关碳排放的公司治理诉讼等。在这一领域,国际社会涌现出一些典型案例,如美国的Comer v. Murphy Oil USA案、Native Village of Kivalina v. ExxonMobil Corp.案,以及德国的Lliuya诉RWE公司案。
环境侵权产生的精神损害应依法赔偿环境侵权案件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可以根据损害程度,在不同的限额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分级限额并非绝对限额,环境精神损害的主观性和个体差异性决定了赔偿数额的认定仍应以法官自由裁量为主,但应充分参考分级限额,以保证类案的相对类判。由于精神损害无法真正被填平,因此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客观考虑赔偿数额是否足以抚慰被侵权人。
依法适用绿色原则经典案例本案是全国首例适用《民法典》绿色原则裁判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绿色原则是民法典新设立的民事法律基本原则,本案准确理解并适用该原则,依法制裁污染环境的侵权行为人,全额支持环保组织的公益诉讼赔偿请求,推动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机制,以司法裁判彰显国家保护生态环境的信心和决心。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侵权人可能会面临哪些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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