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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须知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诉讼须知:人民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法院的审判期限,具体案件的法院的管辖权问题,如何提出管辖权异议,损害赔偿起诉书如何起草,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如何申请强制执行,不服法院一审判决如何上诉以及上诉的期限、上诉书的起草,不服终审判决如何提起申诉等

  • 当事人到法院提起诉讼打官司应符合哪些条件
    日期:2013-07-01 点击:378次

    当事人到法院提起诉讼打官司应符合哪些条件 对于不同的纠纷,诉讼法规定了不同的诉讼期限。刑事类案件叫做追诉时效。在法定期间内或者追诉时效内打官司,当事人起诉才可能获得实体上的胜诉机会。如果超出了法定的追诉时效和诉讼时效,虽然当事人仍然可以起诉,但失去了实体上的胜诉权,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当然被告自愿承担法律责任的除外。

  • 当事人应正确看待诉讼风险
    日期:2013-07-01 点击:234次

    当事人应正确看待诉讼风险 提醒打官司有风险,目的在于让当事人在打官司时要有风险意识。从事经济活动往往需要付出“成本”,打官司也不是无成本的。所以,当事人在决定打官司之前,就要了解和掌握一些诉讼常识,注意收集和固定证据,做好诉讼的准备,这样才能使自己在诉讼活动中占据主动,立于不败之地。

  • 医疗纠纷律师解析医疗机构与患者的举证责任
    日期:2013-06-16 点击:330次

    医疗纠纷律师解析医疗机构与患者的举证责任 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根据这一规定,举证方式从患者举证医院有过错变成了医院举证自己没过错。如果医疗机构不能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其没有不当治疗行为就可能败诉。在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诉讼举证责任倒置,只是将侵权责任的部分构成要件进行了倒置,并不意味着患者一方不负任何举证责任。实际上,患者一方仍然需要就过错和因果关系之外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承担举证责任,比如是否存在医疗行为和损害结果。

  • 特别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日期:2013-06-14 点击:253次

    特别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一般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特别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双方当事人都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或者证据来源。受害人主要提供其损害结果是行为人加害的证据,行为人主要提供其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自身不存在过错的证据。

  • 当事人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损害赔偿纠纷
    日期:2013-06-14 点击:440次

    当事人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损害赔偿纠纷依据受害人的请求,对某些特定领域的侵权赔偿纠纷,行政机关可依法进行调解,明确赔偿责任,决定赔偿数额。按照有关规定,可以请求行政机关调解的赔偿纠纷主要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侵权的损害赔偿纠纷等。经行政机关调解,受害人与侵权人达成协议后,如果侵权人反悔,拒不履行或者不按期履行支付赔偿金义务的,受害人可依双方签订的赔偿调解协议,向人民法院提出按督促程序向侵权一方发出支付令。如果侵权人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支付令会因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而自行失效。但受害人仍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诉讼律师解析行政诉讼中的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规则问题
    日期:2013-05-09 点击:233次

    诉讼律师解析行政诉讼中的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规则问题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承担比较简单,一般奉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无论是原告或者被告,只要对方提出足以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想要驳倒即必须举出更具有说服力的证据。但是在行政诉讼领域,绝大部分做出行政行为的资料和证据均被行政机关掌握,相对人想要靠一己之力证明行政行为的违法性简直是天方夜谭。因此,法律对举证责任的分配作出了较为公正的分配。

  • 诉讼律师解析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制度
    日期:2013-05-09 点击:328次

    诉讼律师解析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制度《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可见,第三人参与诉讼有申请和法院通知两种方式。

  • 行政机关重新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一样的行政决定该如何处理
    日期:2013-05-09 点击:3920次

    行政机关重新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一样的行政决定该如何处理行政机关偶尔会作出一些显失公平的行政处罚,在裁量权范围内虽然合法却不太合理,法院此时可根据《行政诉讼法》改变其决定,也可撤销该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在后者的情况中,行政机关有时又会违背法院意志,作出与原决定相同的行政行为。这不仅侵犯了相对人的权利,对于法院判决的权威是一种不正常挑战,更是对司法资源和行政资源的极大浪费。

  • 行政诉讼中起诉期限已过如何申请延长起诉期限
    日期:2013-05-09 点击:318次

    行政诉讼中起诉期限已过如何申请延长起诉期限《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民事诉讼中如何申请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回避
    日期:2013-05-08 点击:750次

    民事诉讼中如何申请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回避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该案件应由审判长在三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安某对该决定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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