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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须知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诉讼须知:人民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法院的审判期限,具体案件的法院的管辖权问题,如何提出管辖权异议,损害赔偿起诉书如何起草,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如何申请强制执行,不服法院一审判决如何上诉以及上诉的期限、上诉书的起草,不服终审判决如何提起申诉等

  • 当事人起诉后又撤诉的,是否影响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日期:2024-01-22 点击:8次

    当事人起诉后又撤诉的,是否影响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到期后,乙未依约偿还欠款,甲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偿还欠款。诉讼过程中,甲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准许甲的撤诉申请。后甲再次提起诉讼,乙以甲撤诉后诉讼时效未中断现诉讼时效已经过为由进行抗辩。

  • 合同未约定管辖或仲裁条款,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日期:2023-12-30 点击:7次

    合同未约定管辖或仲裁条款,如何确定管辖法院?本案中,小赵与春蚕培训学校在《小提琴授课协议》中并未约定管辖或仲裁条款,应适用一般规则确定管辖法院,即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被告春蚕培训学校的住所地位于海淀区。就“合同履行地”而言,《小提琴授课协议》中并未载明合同履行地,小赵的诉讼请求为“退还培训费”,该诉讼请求指向了春蚕培训学校提供培训服务的合同义务,争议标的为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八条的“其他标的”。

  • 人民法院能否主动援用诉讼时效进行裁判?
    日期:2023-12-28 点击:15次

    人民法院能否主动援用诉讼时效进行裁判?法院能否主动援用诉讼时效进行裁判,在理论界有分歧,在审判实践中的做法也不统一,实有研究的必要。这一问题的答案在本质上涉及如何理解《民法通则》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本文从诉讼时效届满后果的立法主义谈起。

  • 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不成立,自始不生效不属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制范畴
    日期:2023-12-28 点击:10次

    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不成立,自始不生效不属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制范畴诉讼时效的客体为债权请求权,主要适用于给付之诉。在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中,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最主要方式就是行使请求权。并非所有实体请求权都可以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包括部分债权请求权亦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先离婚后分割房屋,哪个法院来管辖?
    日期:2023-12-15 点击:11次

    先离婚后分割房屋,哪个法院来管辖?虽然离婚案件涉及不动产财产分割,但由于本案是以离婚为前提而包含不动产分割的,应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当然如果夫妻双方已经法院判决离婚或者协议离婚,而仅仅以涉案房地产分割为诉讼内容的,则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原则。

  • 原告诉求退还已付款项,是否按“给付货币”确定管辖?
    日期:2023-12-14 点击:11次

    原告诉求退还已付款项,是否按“给付货币”确定管辖?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点没有约定,应当按照争议标的种类确定合同履行地。“争议标的”是指当事人诉讼请求所指向的合同义务内容。原告的诉讼请求为退还已支付的费用,所指向的合同义务内容实际是被告应负有的合同义务。此时,“争议标的”不属于“给付货币”,而属于“其他标的”,故应当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法院公告送达的功能
    日期:2023-12-13 点击:22次

    法院公告送达的功能强制通知功能。公告送达作为一种兜底性和后置性送达方式,当采取其他送达方式送达不能,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方式时,只要达到法律规定的要求,即便受送达人最终并未实际看到公告内容,也视为法院履行了通知义务,受送达人必须受此约束。

  • 公告送达的概念和特点
    日期:2023-12-13 点击:60次

    公告送达的概念和特点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以张贴公告、登报等方法将诉讼文书公之于众,经过一定时间,法律上即视为送达的送达方式。可见,公告送达是为了解决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诉讼文书而设置的送达方式。

  • 法院如何审查当事人的再审申请是否已过法定再审期限?
    日期:2023-12-12 点击:15次

    法院如何审查当事人的再审申请是否已过法定再审期限?本案二审判决已于2016年9月6日作出并依法送达,至其2019年12月12日申请再审,早已超过申请再审的法定期限六个月。金厦公司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事由申请再审,则需审查其是否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 诉讼文书送达的七种方式
    日期:2023-12-12 点击:11次

    诉讼文书送达的七种方式送达作为一种诉讼行为,具有以下特点:(1)送达的主体只能是法院;(2)送达的对象只能是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3)送达的内容只能是诉讼文书,主要包括: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调解书、支付令、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上诉状、传票、通知书等;(4)送达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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