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是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手段和途径。任何公民受到不法行为的伤害,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达到刑事犯罪立案标准的,自然就会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与他人发生民事或经济纠纷,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裁决,法院受理后即启动民事诉讼程序;公民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妨害,对上一级行政机关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是打官司的必要步骤,但不等于说,当事人只要发生了矛盾和争议,就能得到法院解决。到法院打官司是要符合条件的。
1.当事人必须具有打官司的资格
打官司的资格,诉讼上叫做“适格”,原告或被告不合法律规定则称为“不适格”。当事人有没有打官司的“资格”,主要看其有没有诉讼权利和诉讼行为能力。诉讼权利是指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资格。诉讼行为能力是指具有独立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的能力。只有既有诉讼权利又具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才能独立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如果当事人有诉讼权利却因为患精神病或未成年而丧失诉讼行为能力,这样在诉讼活动中,就应当由其监护人、配偶、子女、父母或者养父母等法定代理人代理。
2.争议双方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这个关系就是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进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因而也叫诉讼标的。例如,重庆某整形美容院在报上刊登广告称,该院重金聘请上海著名整容专家伍教授亲自来重庆为患者实施整容手术,宣称该院拥有独创的鼻部综合隆鼻法,磐滞鲰鲰道一次手术可以解决鼻部的所有问题,为患者塑造一个与众不同的全新美鼻。王美丽对自己容貌不甚满意,看到广告后一时心动,就到该院交纳了1.2万元的费用,由伍某某为她实施了隆鼻手术。手术恢复期后,王美丽认为没有达到整形美容医院广告宣称的效果,她没有变漂亮,甚至比以前的鼻子还要难看。王美丽在与整形美容医院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将整形美容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双倍返还医疗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本案中,王美丽交付了整容费,整形美容院为其实施了整容手术,双方建立了消费服务关系,也就具有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法律关系出现纷争诉诸法院,即为诉讼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打官司必须具有这种关系。
3.在法定诉讼时效内提起
对于不同的纠纷,诉讼法规定了不同的诉讼期限。刑事类案件叫做追诉时效。在法定期间内或者追诉时效内打官司,当事人起诉才可能获得实体上的胜诉机会。如果超出了法定的追诉时效和诉讼时效,虽然当事人仍然可以起诉,但失去了实体上的胜诉权,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当然被告自愿承担法律责任的除外。
4.当事人自愿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
社会生活中,人们解决矛盾和纠纷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有些纠纷可以选择通过其他方式解决。比如:邻里之间一些鸡毛蒜皮的纠纷,可以通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调解;经济活动中的纷争,如商标权纠纷等依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应由商标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而不能诉诸人民法院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已经约定,发生纠纷时提交仲裁机构仲裁的也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程序前置,当事人必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不服劳动仲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一些刑事违法行为构不成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并非必须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对于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且在法院受案范围内的纠纷,当事人才可以通过打官司来解决。所以,当事人遇到不法侵害或与他人发生纠纷,首先要考虑应当选择什么救济途径,才是化解矛盾的正确选择,这样可以避免“有病乱求医”,多跑冤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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