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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谈案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北京法官谈案栏目汇编了北京及全国各地法官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判决的法律适用问题,判决标准问题,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法院管辖权的问题,以及人身损害赔偿数额标准的问题等各类损害赔偿案件的分析探讨等。具体包括触电事故损害赔偿、高空坠物损害赔偿、共同侵权损害赔偿、雇工损害赔偿、建筑工人损害赔偿等各类损害赔偿法院判决书的解析等。

  • 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中南分理处诉湖北省外商投资企业物资总公司、湖北省物产总公司、湖北省贸易物资行业管理
    日期:2015-01-13 点击:188次

    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中南分理处诉湖北省外商投资企业物资总公司、湖北省物产总公司、湖北省贸易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借款合同纠纷案本院认为,原告工行中南分理处与被告省物资总公司1996年3月18日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原告工行中南分理处与被告省物资总公司之间为了借新贷还旧贷所实施的行为,该借款合同除约定的利率高出国家规定的部分无效外,其他部分未违反法律规定,应认定为有效。被告省物资总公司虽被工商局管理部门吊销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经(2000)24号函的规定,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 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解放南路支行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改造投资公司担保合同纠纷案
    日期:2015-01-13 点击:169次

    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解放南路支行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改造投资公司担保合同纠纷案我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河北支行与天津市摩擦密封材料总厂借款合同纠纷案
    日期:2015-01-13 点击:214次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河北支行与天津市摩擦密封材料总厂借款合同纠纷案诉讼双方签订的六份借款合同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且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认定为有效合同,双方均应严格依约履行。原告依合同发放贷款,已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而被告未按约如期履行还贷义务,是违约行为,且被告数次在六笔借款合同的催收通知书上盖章确认,并出具还款计划,均是对欠款事实的认可,故被告应立即偿还原告尚欠借款本金147.1万元及利息、罚息。

  • 团体投保中保险人是否应当就免责条款向每个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
    日期:2015-01-13 点击:437次

    团体投保中保险人是否应当就免责条款向每个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由于吉利人寿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疏忽,将保险费收据中的险种名称写为独生子女平安险,据此,原告以吉利人寿保险公司缺乏诚信、有过错为由,要求全额赔付医疗保险金。在民商事法律关系中,处理违约责任的原则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当然,双方的约定不能违背有关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 监控录像带可否作为证据来推翻由原告所持存折的表面记载内容
    日期:2015-01-13 点击:442次

    监控录像带可否作为证据来推翻由原告所持存折的表面记载内容应该驳回原告的诉请。被告确未否认原告所持的存折是真实的,但经司法鉴定的监控录像带的真实性也不容怀疑,任何行业都会有工作上的差错,从监控录像带看,原告交付给银行柜员的存款数只能推断46万5千余元,而非54万元,法院不能在已知银行柜员出差错的情况下,违背诚信原则,作出与事实相悖的判决。

  • 两原告诉请的劳动保险待遇是否属人民法院审理范围
    日期:2015-01-13 点击:229次

    两原告诉请的劳动保险待遇是否属人民法院审理范围离退休人员退休后被再次聘用,劳动关系如何处理、出现争议如何解决以及劳动者要求单位给予社会保险待遇,人民法院能否受理等问题目前有着社会普遍性,而法律对此还没有明确规定,只是在劳动部的相关规章中有所涉及。随着劳动者法律意识的增强,劳动争议案件在法院将会越来越多,此类问题如何解决,本案从审判实践出发,给出了解决的答案。

  • 原告朱楼三组诉被告李宏超等七被告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
    日期:2015-01-13 点击:179次

    原告朱楼三组诉被告李宏超等七被告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承包期内不得随意收回承包地,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内容。保护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维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首要的一点就是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承包地,使广大农民真正感到他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农村土地承包案件的处理应从有利于村民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合同订立的根本目的是解决群众基本生活作为依据,判定双方继续履行承包合同,较好地保障了承包方的生存需要,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 非标生产设备的技术质量要求合同无约定时如何确认
    日期:2015-01-13 点击:792次

    非标生产设备的技术质量要求合同无约定时如何确认讼争设备能否正常运行生产,是当事人争议的一大焦点,也是判断是否违约的一个重要事实,而判断这一问题的依据是看讼争设备的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陈泰和方认为其样品经检测符合标准,故讼争设备已符合合同约定,不能正常运转的原因是赵勇限制其进入企业,缺乏技术保障所致。

  • 民事案件审理中人民法院能否审查并适用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日期:2015-01-13 点击:2982次

    民事案件审理中人民法院能否审查并适用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民事案件审理中,对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发布的主体、程序以及内容是否合法等,同时,应充分考虑规范性文件的合理性。如果人民法院经过合法性审查后认为规范性文件违法,可以不予适用,但不应亦无权在民事裁判文件中直接宣告其违法。

  • 杨柯军诉内乡县湍东镇庙岗村民委员会租赁合同纠纷案
    日期:2015-01-13 点击:924次

    杨柯军诉内乡县湍东镇庙岗村民委员会租赁合同纠纷案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根据《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因此,一个有效的要约应当具备这样的特质:对方当事人对所有实质性条件完全认可,双方就合同签订再无争议。这也是判断要约是否具体明确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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