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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谈案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北京法官谈案栏目汇编了北京及全国各地法官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判决的法律适用问题,判决标准问题,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法院管辖权的问题,以及人身损害赔偿数额标准的问题等各类损害赔偿案件的分析探讨等。具体包括触电事故损害赔偿、高空坠物损害赔偿、共同侵权损害赔偿、雇工损害赔偿、建筑工人损害赔偿等各类损害赔偿法院判决书的解析等。

  • 周某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名誉权纠纷案
    日期:2015-01-17 点击:338次

    周某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名誉权纠纷案名誉权受损害的后果应当是导致名义持卡人的社会评价降低。但是,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相对封闭,只有本人或者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因法定事由才能对该系统内的记录进行查询,这些记录并未在不特定的人群中进行传播,不会造成名义持卡人的社会评价降低,故不能认定存在损害名誉权的后果。

  • 重庆雨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房屋联建纠纷案
    日期:2015-01-17 点击:147次

    重庆雨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房屋联建纠纷案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诉讼权利和“不告不理”是民事诉讼的重要原则,人民法院处理民商事纠纷时,只能对已诉至法院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作出判断,除涉及国家和公共利益外,其审理和判决应以当事人请求、主张的范围为限。

  • 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案
    日期:2015-01-17 点击:164次

    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案依法获取环境信息,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一项重要权利,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环保法律实施的一项重要手段。具有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和社会监督职责的公益组织,根据其他诉讼案件的特殊需要,可以依法向环保机关申请获取环保信息。在申请内容明确具体且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行、第三人珠海经济特区安然实业(集团) 公司
    日期:2015-01-17 点击:214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行、第三人珠海经济特区安然实业(集团) 公司代位权纠纷案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诉上海东鹤房地产有限公司、陈思绮保证合同纠纷案
    日期:2015-01-17 点击:269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诉上海东鹤房地产有限公司、陈思绮保证合同纠纷案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中,虽然银行与借款人(购房人)对预售商品房做了抵押预告登记,但该预告登记并未使银行获得现实的抵押权,而是待房屋建成交付借款人后银行就该房屋设立抵押权的一种预先的排他性保全。如果房屋建成后的产权未登记至借款人名下,则抵押权设立登记无法完成,银行不能对该预售商品房行使抵押权。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案例评析
    日期:2015-01-17 点击:286次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案例评析该损失的计算方法,应根据客户的投资习惯等因素加以判断。如果受害人的投资行为表现长线操作、主要通过对股票的长期持有,获取股票增值以及相应的股利等收益,则其股票被盗卖的损失通常应当包括股票被盗卖后的升值部分以及相应的股利。受害人的开户银行如未履行相应审查义务,导致证券公司员工获取价金的,则应在被盗卖股票的现金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 拆迁补偿安置裁决被一审撤销后强制拆迁不得再继续实施
    日期:2015-01-17 点击:315次

    拆迁补偿安置裁决被一审撤销后强制拆迁不得再继续实施申请再审人于栖楚因诉被申请人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贵阳市住建局)强制拆迁一案,不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00)黔行再终字第2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经审查认为原生效判决存在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形,以(2011)行监字第410号行政裁定提审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盐城市奥康食品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诉盐城市东台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
    日期:2015-01-17 点击:116次

    盐城市奥康食品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诉盐城市东台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企业经营特别强调某种配料、成分的食品而未标示添加量或含量的,属于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除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外,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 无锡美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诉无锡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质监行政处罚案
    日期:2015-01-17 点击:253次

    无锡美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诉无锡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质监行政处罚案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企业超出许可范围生产食品的,属于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除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外,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案例评析
    日期:2015-01-17 点击:177次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案例评析当事人在不同时间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不同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后立案的人民法院在移送前,当事人在先立案的人民法院撤回诉讼并获得准许的,后立案的人民法院予以审理不存在法律程序上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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