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北京法官谈案栏目汇编了北京及全国各地法官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判决的法律适用问题,判决标准问题,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法院管辖权的问题,以及人身损害赔偿数额标准的问题等各类损害赔偿案件的分析探讨等。具体包括触电事故损害赔偿、高空坠物损害赔偿、共同侵权损害赔偿、雇工损害赔偿、建筑工人损害赔偿等各类损害赔偿法院判决书的解析等。
甘露不服暨南大学开除学籍决定案学生对高等院校作出的开除学籍等严重影响其受教育权利的决定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当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参照相关规章,并可参考涉案高等院校正式公布的不违反上位法规定精神的校纪校规。
大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案申请再审人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药业)因与被申请人大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大竹信用联社)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川民终字第13l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被保险人在不领取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上述车辆,不属于免责条款规定的无证驾驶情形关于案涉被保险人驾驶的车辆是否能解释为保险人免责条款中所规定的机动车的问题。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卜新光申请违法追缴国家赔偿案公安机关在刑事追诉过程中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追缴财产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但本案公安机关依法将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追缴的赃物发还受害单位,并未侵犯赔偿请求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赔偿请求人申请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对国家赔偿无关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超出了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请求范围,不予支持。
签订合同时千万小心四类“公章陷阱”扫描打印公章。甲公司与他人签订了一份合同,上面盖有甲公司的公章。高某辗转拿到这份合同的复印件,然后通过先扫描、再用彩色打印机在一份事先准备好的合同上打印出一枚红色的公章,最后再拿着这份“盖有”公章的合同与他人签约。这样的公章也很容易以假乱真,但是如果稍稍留意一下,还是能够发现没有油印等公章正常使用时所具有的印迹。
合同解除后可得利益损失的认定法院经审理认为:《合作合同》已经被解除,广告公司请求返还液晶广告机,驾校应当予以返还。对于可得利益损失,法院认为广告公司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已签订的广告发布合同因驾校根本违约导致不能履行并造成损失。故,判决被告驾校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四台液晶广告机,驳回原告广告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及应承担何种举证责任债权人应举证证明其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证明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证明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给自己造成损害。最后一项如何证明?笔者认为,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所附条件成就、期限届满或债权已过履行期,而债务人没有提起诉讼或仲裁,即可认定债权人已尽举证责任。
债务人在代位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代位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新设立的一种民事权利。随着我国合同法颁布施行几年来,人民法院受理代位权诉讼的案件逐渐增多,但由于代位权诉讼对我国法院的法官来说,属于新型诉讼,不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的很多问题都困扰着我国法院的法官。因此,加强对代位权诉讼的探讨与研究,对指导我们的审判实践有着重要意义。
合同约定不能赋予民事主体行政处罚权执行法院采纳了第三种意见,认定被执行人A饲料厂未违反超量购买陈化粮的合同约定,其倒卖陈化粮的行为应当由工商部门予以处罚,故其有权要求返还作为不超量购买陈化粮担保的442885.76元定额保证金,案外人B粮油公司所提出的异议理由不成立,遂裁定驳回案外人B粮油公司提出的异议,依法将上述定额保证金予以扣划。接到裁定后,B粮油公司未再提出异议,并积极履行了协助执行义务。
合同的介绍人是否承担还款义务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主体的确定及由谁承担法律责任。就本案案情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看,原告只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即可享有诉权,享有诉权的原告究竟告谁,其选择权在原告。本案中,原告选择的是李某,从程序上讲,原告凭李某出具的还款协议对李某则享有诉权。
京ICP备1200054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