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北京法官谈案栏目汇编了北京及全国各地法官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判决的法律适用问题,判决标准问题,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法院管辖权的问题,以及人身损害赔偿数额标准的问题等各类损害赔偿案件的分析探讨等。具体包括触电事故损害赔偿、高空坠物损害赔偿、共同侵权损害赔偿、雇工损害赔偿、建筑工人损害赔偿等各类损害赔偿法院判决书的解析等。
微谈我国最高额抵押制度若干法律问题所担保债权为将来之债权。普通抵押随所担保的主债务的成立而成立,具有从属性;而最高额抵押在设定时所担保的是尚未发生的债务,突破了普通抵押权成立上的附随性,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特殊的是,根据《物权法》第203条第2款规定,最高额抵押权设定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也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范围。
执行送达制度相对性与有限性原则探析执行送达的功能仅在于通知与命令,而非单纯的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的送交,不在于保障不履行义务一方的抗辩权。讲究技巧的执行送达似乎更有现实意义,助益办案效果。对于仅属于根据执行依据做出的实施性法律文书,内容基本不存在争议,标的不大,不涉及当事人重要财产处置的,可规定采取书面、短信、电子邮件等媒介“通知”这一简易方式,法院仅负有通知当事人领取执行文书之职责。
小额诉讼案件审理心得简易纠纷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沟通渠道,快速调解是首选。小额诉讼案件由于诉讼标的较小,当事人让步空间不大,协商解决的利益趋动不多,所以在调解环节区别于其他普通案件,关键是信息沟通,并不一定需要专门安排坐下来讨价还价。我在调解该类型案件时,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的审理始终,并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其中利用电话调解、短信沟通的方法进行调解结案的案件占据一定比例。
试对我国民事撤诉制度的重新构筑撤回起诉有如下后果:其一,撤回诉讼后,可以重新起诉。其二,判决作出并宣誓之后,而尚未确定的,撤回诉讼,则判决无效。德国民事诉讼法也没有禁止原告于撤诉之后再次起诉的权利,但是法律规定了另外一种限制,即被告如没有受到在撤诉部分的诉讼中所支付的诉讼费用的偿付,其可以以此为理由拒绝参加诉讼。
新刑诉法框架下律师辩护工作的变化与转型在现代刑事诉讼制度下,刑事辩护活动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因此,辩护的内容也应当从传统上的实体辩护扩展为实体辩护与程序辩护并存、并重的格局。改变当前重实体轻程序的局面,充分发挥程序性辩护对维护司法公正,防止冤假错案的重要作用,彰显其对维护程序尊严,体现程序价值的积极意义。
亚里士多德的良法之治思想探析亚里士多德的良法观对良法理论的发展具有奠基性的重要意义。他在强调法律至高无上的同时,也强调法律所应当具有的价值。法律所追求的社会目的和道德价值决定了法律的良恶。对法律价值的关注是良法理论产生的基础,对于实在法的评价以及对立法的指导是良法理论的目的。
下班后返回单位非因工作原因受伤不属工伤蔡某完成工作任务后去同事家吃饭,在到达同事家时,他已经走完下班经过的合理路途,之后的活动均应是下班后的其他事项。其回单位休息途中发生了伤害事故,已不属于下班的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在此期间发生的事故伤害亦无法与工作原因相挂钩。因此,劳动行政部门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是正确的。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汽车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汽车作为动产,但其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登记方可对抗善意第三人,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不动产中诸如房屋等的登记可登记为共同共有,而汽车却只能登记在一人名下。故虽然汽车登记在一人名下,也不可视为对一方的赠与,应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业主使用一楼庭院时不得改变用途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公司请求业主恢复原状、排除妨害的,依法应予支持。故本案应的争议焦点在于洪某作为业主是否实施了违反物业服务合同及管理规约的行为。
有效防止用人单位滥诉小额劳动争议一裁终局根据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对该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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