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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谈案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北京法官谈案栏目汇编了北京及全国各地法官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判决的法律适用问题,判决标准问题,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法院管辖权的问题,以及人身损害赔偿数额标准的问题等各类损害赔偿案件的分析探讨等。具体包括触电事故损害赔偿、高空坠物损害赔偿、共同侵权损害赔偿、雇工损害赔偿、建筑工人损害赔偿等各类损害赔偿法院判决书的解析等。

  • 市场管理公司是否应对市场内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承担责任
    日期:2015-01-18 点击:164次

    市场管理公司是否应对市场内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承担责任亦隆公司作为市场管理公司负有市场准入前的审查义务、日常管理中的巡查义务、以及明知侵权后的补救义务。本案中,亦隆公司向法院提供了其与实际销售者签订的商铺使用管理合同以及实际销售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尽到了市场准入前的注意义务。

  • 祁县华誉纤维厂诉祁县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
    日期:2015-01-18 点击:123次

    祁县华誉纤维厂诉祁县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存在因果关系。获得国家赔偿的前提是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受到的损害是不法利益,即使是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国家也不承担赔偿责任、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在修改本条时仍然坚持了违法利益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原则。

  • 江油市城市信用社撤销清算组申请确认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行为违法案
    日期:2015-01-18 点击:167次

    江油市城市信用社撤销清算组申请确认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行为违法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的规定,确认执行行为违法要求有职务行为(包括不作为行为)存在、行为具有违法性、有实际损害结果。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因执行裁定实体处理不当,以补正笔误的方式予以纠正,在程序上虽有瑕疵,但并未给确认申诉人的合法权利造成实际损失,其执行行为应不予确认违法。

  • 内蒙古东风汽车销售技术服务联合公司侵权纠纷案
    日期:2015-01-18 点击:146次

    内蒙古东风汽车销售技术服务联合公司侵权纠纷案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国有资产占有单位进行资产转让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该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而非任意性规定。国有资产占有单位进行资产转让时未依照上述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的,转让合同无效;受让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受让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且未依法进行报批和评估的情况下,仍以明显不当的低价受让该国有资产的,不属于善意受让人。

  • 关于涉讼买卖合同能否继续履行的问题
    日期:2015-01-18 点击:138次

    关于涉讼买卖合同能否继续履行的问题虽然行政机关对涉讼房屋的权利转移作出限制,但物权未灭失,不能就此认定买卖合同法律上或事实上履行不能。行政机关限制交易的目的在于督促违法行为人纠正违法行为,履行法律手续;被告即使未出售房屋,也应按照行政机关的要求进行整改,使房屋恢复至合法状态,恢复原状系被告应尽的行政法上的义务。被告石磊明知涉讼房屋附有违法建筑仍予出售,应依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对于涉讼房屋存在的违法状态,应自行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消除后交付原告。

  • 成都鹏伟实业有限公司与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政府、永修县鄱阳湖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矿权纠纷案
    日期:2015-01-18 点击:207次

    成都鹏伟实业有限公司与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政府、永修县鄱阳湖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矿权纠纷案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据此,由于无法预料的自然环境变化的影响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若继续履行合同则必然造成一方当事人取得全部合同收益,而另一方当事人承担全部投资损失,受损方当事人请求变更合同部分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周某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名誉权纠纷案
    日期:2015-01-17 点击:331次

    周某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名誉权纠纷案名誉权受损害的后果应当是导致名义持卡人的社会评价降低。但是,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相对封闭,只有本人或者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因法定事由才能对该系统内的记录进行查询,这些记录并未在不特定的人群中进行传播,不会造成名义持卡人的社会评价降低,故不能认定存在损害名誉权的后果。

  • 重庆雨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房屋联建纠纷案
    日期:2015-01-17 点击:143次

    重庆雨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房屋联建纠纷案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诉讼权利和“不告不理”是民事诉讼的重要原则,人民法院处理民商事纠纷时,只能对已诉至法院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作出判断,除涉及国家和公共利益外,其审理和判决应以当事人请求、主张的范围为限。

  • 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案
    日期:2015-01-17 点击:160次

    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案依法获取环境信息,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一项重要权利,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环保法律实施的一项重要手段。具有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和社会监督职责的公益组织,根据其他诉讼案件的特殊需要,可以依法向环保机关申请获取环保信息。在申请内容明确具体且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行、第三人珠海经济特区安然实业(集团) 公司
    日期:2015-01-17 点击:208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行、第三人珠海经济特区安然实业(集团) 公司代位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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