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小姐结婚前在网上订了一件婚纱,当时从照片上看婚纱非常漂亮,而且价钱只有299元。黄小姐非常激动地订下了。可是对方迟迟没有发货,催了好几次总说婚纱正在做,好容易等婚纱送来,打开一看,不仅款式与照片相差很远,而且做工非常粗糙,虽是订做的,可拉链根本拉不上。更让人气愤的是,婚纱下摆竞有几个特别大的洞,还特别脏,结婚的好心情都给破坏了。黄小姐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可是又觉得网上购物只是点点鼠标,并没有纸质的合同。那么黄小姐与网上商店达成的购物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黄小姐与婚纱网店达成的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商务网站在网上发布的交易规则,在法律上称为“要约”,该“要约”如果得到网民以网上方式所表示的承诺之后,网上购物合同就立即宣告依法成立。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不遵守合同规则的行为,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所以,黄小姐可以要求婚纱网店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果婚纱网店用发布虚假信息的手段来吸引网民进行“购物行为”,那么就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黄小姐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网站承担双倍赔偿的违约责任。
同时,网络消费者也不应该大意,要当心不法分子利用网上购物形式骗取消费者钱财。消费者如选择网络购物,应当了解其商业信誉、经营规模,最好选择所在地的网站。对于陌生商家,应注意其网址上是否提供了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必要时应打电话以核实经营者的身份。在网上购买商品时,还一定要认真阅读协议条款,以免落入商家设置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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