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在与妻子苏某婚姻存续期间,长期与一女子林某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并生有一女。后来杨某与林某的关系结束,此女一直由林某抚养,直至成年。杨某死后,已经成年的女孩要求参与杨某遗产的继承。那么,林某之女享有杨某遗产的继承权吗?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逐渐开放,非婚生子女也逐渐被人们接受。人人生来是平等的,不能因为是非婚生就剥夺了其某些权利。我国法律之所以规定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这是因为,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与生父母有直接的血缘关系,是直系血亲。而且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都是社会的一个成员,是国家的一个公民,所以,国家法律应当一视同仁,加以保护。
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包括未婚男女所生的子女,已婚男或女与配偶以外的第三人发生性行为所生的子女,无效婚姻当事人所生的子女,妇女被强奸或诱奸所生的子女,以及可撤销婚姻当事人所生育的子女。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该法第十九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权利,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且不允许任何个人、组织、法人加以危害和歧视,由此而引起的侵权,由侵权人承担完全责任。
《继承法》也规定了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样的继承权。
当然.保护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并不是提倡生育非婚生子女。但是,犯错误的是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不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是不应承担责任的。因而保护他们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继承权,是公平合理的。非婚生子女要取得继承生父母遗产的权利,必须证明与生父母的身份关系
综上所述,杨某与林某之女享有继承权,尽管是非婚生子女,但法律规定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样继承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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