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割时需要为胎儿保留份额吗
《民法典》第1155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留有尚未出生的胎儿,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该胎儿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并且这部分遗产份额的保留是法律强制规定的,没有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需要注意的是,为胎儿保留遗产时,并不意味着该胎儿已继承了这份遗产,因为此时胎儿无权利能力,只有等到胎儿活着出生成为婴儿时,他才具有权利能力,真正取得遗产。通常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由胎儿的母亲代为保管或行使权利。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为该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仍然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被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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