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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 >> 遗产继承

遗产如何分割

日期:2020-12-24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41次 [字体: ] 背景色:        

遗产如何分割

《民法典》第1156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关于处理遗产的方法,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具体处理的方法,则应按遗嘱指定的方法处理;遗嘱中没有指定的,由继承人具体协商;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

具体实践中,处理遗产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实物分割。处理遗产在不损害遗产效用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

(2)折价方法。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配,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3)补偿方法。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再由该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承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

(4)保留共有的方法。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对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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