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如何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呢
《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遗嘱有效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首先,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能够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所立的遗嘱才有效。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未成年人等订立的遗嘱无效。其次,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最后,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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