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费的调整须经“双过半业主”同意——詹某诉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本案要旨: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属于“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对于该类事项的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案号:(2011)穗中法民五终字第3025号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选.总第85辑(2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