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列当事人?
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并同时注明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九条: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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