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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工作原因对遇险者实施救助导致伤亡又未经有关部门认定为见义勇为的不能认工伤

日期:2022-10-28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非因工作原因对遇险者实施救助导致伤亡又未经有关部门认定为见义勇为的不能认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二)项规定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这里需注意司法实践中的做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因工作原因对遇险者实施救助导致伤亡的情形是否认定工伤问题的答复》(【2014】行他字第2号)中意见如下:非因工作原因对遇险者实施救助导致伤亡的,如未经有关部门认定为见义勇为,似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视同工伤情形。考虑到请示所涉案件中张诗春舍身救人的行为值得提倡,建议你院与下级法院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尽可能通过其他方式做好相关安抚工作,以妥善化解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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