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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 >> 交通事故 >> 赔偿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之医疗费与误工费

日期:2012-04-14 来源:北京交通事故律师网 作者: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阅读:89次 [字体: ] 背景色:        

一、医疗费

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医药费+住院费+诊疗费+其他费用

医疗费的计算主要以“必须”为标准,即以合理支付为必要,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因事故受伤或者残疾而对受伤器官进行恢复训练所需的康复费、容貌受损而需要的适当的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也在医疗费赔偿之列。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疗费,但支出的目的在于治疗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伤残人员以及抢救重伤、死亡人员。

二、误工费

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

2.无固定收入,但受害人能够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 误工时间(天)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够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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