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子科技的不断普及,上网聊天已经不再是年轻人的专属了,一些老年人也开始上网聊天、种种菜、养个宠物什么的。老年人一旦会上网,与子女、亲友联络起来更方便,为了省钱,几乎不怎么使用别的联系方式,因为这些事网上都可以办到,可以语音、视频,等等。那么,如果老人给儿女留遗嘱,用QQ留言可以吗?这种形式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说法
这种网上的留言和电子信件的遗嘱是无效的。订立有效的遗嘱,除了要具备法定的实质要件(有立遗嘱能力,遗嘱内容要合法,遗嘱必须是遗嘱人自由、真实的意思表达等),遗嘱还必须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继承法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那么,电子形式所立的遗嘱显然不符合法定的形式,因此是无效的。
我国法律赋予了公民依法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如《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同时,该法第17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可见,我国法律只规定了五种有效的遗嘱形式:即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及口头遗嘱。据此可以推定:以QQ聊天形式设立的遗嘱不属遗嘱的法定形式范畴,因而是无效的。但话又说回来,我国《继承法》颁布于1985年,当时,电脑、互联网、QQ聊天等并未进入人们的生活,立法者不可能预见到遗嘱的电子化趋势并加以规范,但随着立法工作的不断完善,这种状况会有所改变的。
法律法规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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