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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 >> 遗产继承

死者未交代遗产,遗产如何处理

日期:2012-03-24 来源: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作者: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阅读:174次 [字体: ] 背景色:        

律师解析:对遗产没有遗嘱的,采取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死亡,规定哪些人按何种顺序继承遗产的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是依据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确定何人拥有继承权,并根据有继承权的家庭成员与被继承人的关系排列其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此处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关联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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