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遗产继承权又反悔 公证部门:遗产已处理完毕 其请求不予支持
父母去世后,弟弟放弃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由哥哥继承了遗产。然而不久,弟弟又反悔了,近日到锦州市公证处想撤销放弃继承权声明,申请与哥哥共同继承父母的遗产,但未能如愿。公证人员表示,遗产已处理完毕,继承人放弃继承反悔的,这类请求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弟弟放弃继承权
王某夫妇于2005年先后去世,在市内留有两居室楼房遗产。夫妇俩共有王甲、王乙两个儿子。2006年3月,兄弟俩到锦州市公证处办理房屋继承权公证。公证员经调查核实,这对夫妇的父母均在他们之前死亡,夫妇俩只有两个儿子即王甲和王乙兄弟,王某夫妇生前没有立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的规定,应按法定继承办理。由于哥哥生活条件很差,弟弟声明放弃了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父母的两居室楼房由哥哥继承。公证员为王甲出具了继承权公证书。王甲持公证书到市产权管理处变更了产权证。
万元欠条“逼”他反悔
2006年4月,王乙来到市公证处,要求撤销放弃继承权声明,申请与哥哥王甲共同继承父母的遗产。公证员问其原因,王乙称:王甲继承父母的房产后不久,又找到他,并拿出了一张父母生前欠他人1万元人民币的欠条,现债主找上门来,要求父债子还。王甲觉得这钱不应自己一人偿还,于是找到弟弟王乙,要求王乙和他共同偿还这1万元钱。王乙越想越窝囊,父母的房子都由哥哥继承了,父母欠下的债却要求他和哥哥共同偿还,于是找到公证处,要求撤销弃权声明,继承父母的房产。
请求并未获得支持
公证部门表示,根据法律规定,这类请求应由人民法院受理,并作出裁决。但公证员为了不使矛盾激化,没有一推了之,而是让王乙把哥哥王甲找到公证处,公证员耐心地给哥俩做起了调解工作。公证员告诉王乙: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产处理后,继承人放弃继承反悔的,这类请求不予支持。王甲已经领取了继承权公证书,并已到房产部门换发了产权证,说明遗产已处理完毕,因此,王乙的请求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
同时,公证员又告诉王甲: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另外,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谁继承权利,谁承担债务,王某夫妇的债务不应由王乙参与偿还,应由王甲一人偿还。听了公证员细心的解释,哥俩心悦诚服,王甲也不要王乙偿还父母的债务了,王乙也不要求继承父母的房产了,哥俩携手而去。
耿新 艾京 首席记者温旭东
关联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继承法意见》第四十七条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者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第五十条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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