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所产生的收益吗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五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而言,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例如,夫妻一方结婚前就有一套在出租的房子,每月租金有300元,那么这3000元的租金就是孳息。租金上涨的话,属于自然增值,即使结了婚,这每月3000元或更多的租金也一样是个人财产。假如夫妻一方婚前有一个工厂,婚后这个工厂所生产产品的收益就是投资经营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其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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