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婚姻家庭律师 >> 婚姻常识

因女方达到法定婚龄导致婚姻无效,男方要求退还彤礼能得到法院支持吗

日期:2017-11-03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101次 [字体: ] 背景色:        

因女方达到法定婚龄导致婚姻无效,男方要求退还彤礼能得到法院支持吗

典型案例

2012年3月16日,张某(男)与岳某(女)经人介绍相识,张某已经3 2 岁一直单身,岳某年仅17岁。二人相识不久,在媒人的撮合下订婚,岳某接受张某的先期彩礼3万元。同年4月15日,在张某父母的催促下,张某与岳某举办“结婚”典礼,在典礼过程中岳某接受张某彩礼6万元。二人结婚后,因为年龄差异,性格不合,不到一个月,岳某突然离家出走,音信全无。张某拟向法院起诉要求岳某返还彩礼,张某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支持吗?

法律解析

按照农村风俗,男方给付女方彩礼是以建立婚姻关系为目的的,对于彩礼等财物的处理,应视双方最终实现的结果而定,酌情返还。本案中,张某与岳某虽依照农村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但岳某未达到法定婚龄,属于无效婚姻,其“婚姻" 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依照相关规定,张某要求返还彩礼的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