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爱生恨,情侣之间债务起纠纷何为
案 例
原告纣王系一名“大龄男青年”,经人介绍与被告妲己认识。面对来之不易的爱情,纣王对女朋友妲己非常呵护,在妲己因经商缺乏资金的情况下,纣王毫不犹疑将自己辛苦挣来的2万元钱借给了梁某,并在妲己主动出具借条给纣王时,只要求留下借条复印件,原件让妲己自己保存。后纣王发现妲己与其他异性有暧昧关系,恼羞成怒并一纸诉状将梁某告上法庭,要求妲己偿还欠款2万元。后在判决庭审中,原告纣王为证明与被告妲己的债权债务关系仅向法庭提交了借条复印件,而被告妲己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庭无法就原、被告双方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对质。遂依法驳回原告纣王的诉讼请求。
解 析
本案的原告仅持有借条的复印件,无法与借条原件相核对,而原告又没有其他证据证实原、被告之间存在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对自己的诉请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最终法院做出了以上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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