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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 >> 交通事故 >> 刑事处罚

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日期:2012-01-12 来源: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 作者: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165次 [字体: ] 背景色:        

要点是,如果故意使用驾车撞人的方法,在公共场所故意撞死撞伤多人的,应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另外,故意使用驾车的方式杀害、伤害特定人的,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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