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放弃继承权就可以不赡养父母吗?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我放弃继承父母的财产,就不用赡养他们。其实,这种想法是存在误区的。
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这种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是无条件的。当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应当给付生活费;当父母有病不能自理时,子女应当悉心照料,让老人安度晚年。这种赡养义务,不仅是社会主义的道德要求,更是赡养人的法定义务。赡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这一义务。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均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但是与履行赡养义务没有必然联系,不得以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为由解除法定的赡养义务。况且,放弃继承权的表示,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子女无权以放弃继承权为条件拒绝赡养父母。
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均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但是与履行赡养义务没有必然联系,不得以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为由解除法定的赡养义务。况且,放弃继承权的表示,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子女无权以放弃继承权为条件拒绝赡养父母。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