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章玉娟
问:五一节那天,邻居小刘的大学同学来我们这里旅游。几个同学多年不见非常高兴,就在一起喝了不少酒。酒席结束后,小刘不好意思让同学打车到车站,就自己开车送同学到车站。在回来的路上正逢交警查酒驾。经交警抽血检测,小刘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了每百毫升160毫克,大大超过了醉酒的标准。后来,小刘还被警察刑事拘留了。请问,醉酒驾车没有造成事故也会受到刑事处罚吗?
答:您好。醉酒驾车即便没有造成任何事故,也要受到行政处罚甚至是刑事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和在城区飙车,是人们深恶痛绝的两大“马路杀手”。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危险驾驶罪。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另外,我国2011年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上述规定看,尽管你的邻居小刘醉酒驾车没有造成交通事故,但按照法律的规定,他不但会被吊销驾驶证,而且在五年内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同时还将面临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拘役刑事处罚。
此外,如果他因醉酒驾驶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其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犯罪条件的,将被追究交通肇事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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