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阻止司法网拍雇请他人恶意抬高价格,阻止竞卖。近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杨某、苏某两人予以惩戒,各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这是全国法院首次对司法网络的恶意竞拍者开出“罚单”。
经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杨某、苏某等4人因借贷纠纷被判对银行以及罗某履行还款义务。经核算,执行金额为316万余元。中山市第一法院在依法受理了强制执行申请后,向杨某等4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申报财产,但被执行人均置之不理。后经法院调查发现苏某等人名下有一块936.5平方米的土地及地上建有房产,并立即对此进行了查封。
今年3月17日,法院将上述土地及房产挂到淘宝网上的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起拍价为380万元,竞拍保证金为40万元。第一次拍卖因无人竞买而流拍。5月29日,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开始,5人参与竞拍。经过24小时竞拍,最后出价21次的杨某君成功竞买。然而,事后杨某君却未按时给付付款。
经查,杨某君是受杨某、苏某委托参与上述房产的网络司法拍卖竞拍。杨某等人承认,他们之所以参加竞拍、出价多次,目的就是把土地及房子的竞拍价抬高,这样别人就不会把地买走。
杨某、苏某两人在上述土地的网络司法拍卖中,在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价款的情况下,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竞买,其恶意竞买行为已经严重妨碍了法院执行,中山市第一法院遂依法对两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法官说法
司法网拍绝非“儿戏”
中山第一法院执行局局长陆永伟解释,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对于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行为,可以对根据情节严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规定同样适用于司法网络拍卖,而无购买能力的恶意竞价行为就是典型的妨碍执行行为。陆永伟提醒竞买者参与网络司法拍卖需谨慎,不可“随意拍”,更不能“恶意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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