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钱某家翻修新房,邻居宁某去帮忙。施工中,宁某不慎从房顶上摔了下来,造成大腿骨永久性损伤。最初,钱某为宁某支付了33100元的治疗费。后来,钱某希望支付一笔费用做个了断。但宁某家不同意,要求钱某赔偿他近30万元的损失。钱某不同意,认为宁某受伤有其本人不小心的原因,自己的责任应该减轻。请问责任该如何承担?
【法律解析】钱某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至于赔偿的数额多少,应根据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当亨人的经济状沉(承受能力)等情况综合考虑。
【法条链接】《民法通则意见》第一百五十七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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