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实务探讨栏目包括北京律师及各地法官及学者对损害赔偿索赔各类实务问题的探讨分析。诸如北京资深律师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问题的探析,专家赔偿律师对法院管辖权问题的探析,北京律师对人身损害赔偿请求人的认定,各地资深律师对同命不同价的法院判决的探讨以及离婚损害赔偿如何索赔等实务问题的探讨。
什么是擅自创制他人肖像行为,照相馆擅自留存照片、底片的是否构成侵犯肖像权?行为人未经权利人同意,偷拍权利人照片,画家对权利人进行素描绘画写生,拍摄权利人影像用于电影背景等都属于擅自创制他人肖像的行为。如果权利人被偷拍或素描过程中发现,并且有主动配合的行为,可以推定其默示同意。当然,如果画家以某些人的某一动作或某一形象为原型创作性地绘画,画像本身并不能反映出特定公民的形象,则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使用他人肖像必须征得本人同意是否包含默示同意,使用范围有什么限制 使用他人肖像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包含明示同意和默示同意两种。如果肖像权人肖像被用来获取收益,必须要获得权利人本人明示同意。如果行为人使用权利人的肖像只为收藏和自我欣赏,在肖像权人明知自己的肖像被使用,但当时未表明态度,事后也未提出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经行为人支付了一定报酬或物品之后表示默许的,不构成侵权。比如,追星族从网络上下载图片或将明星的影像制成图片张贴在房间内进行欣赏、崇拜,一般不认为构成侵犯明星肖像权。
演员塑造的角色是否具有肖像权,侵害肖像权应当具备哪些构成要件?表演者在舞台、影视剧中饰演的角色是表演者的创作,角色的肖像是表演者塑造的人物的肖像,不是表演者本人的肖像。所以,如果有经营者为了营利,擅自使用这种角色肖像,一般不宜认定为侵犯肖像权。但表演者塑造的角色形象包含了其创作努力,擅自使用不属于侵犯肖像权范畴,并不意味着使用者不用承担侵权责任。因为,其仍然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范畴,表演者可以依据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
什么是侵害生命权?侵害生命权应当具备哪些要件?生命权是指以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它以生命安全和生命维持为客体,以维护人的生命活动延续为基本内容。生命权是公民享有法律人格的基础和前提,是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权。侵害生命权是最严重的侵权行为。侵害生命权一般会同时触犯刑法和侵权责任法。在刑法中,侵害生命权的行为可以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即使是杀人未遂也可以构成故意杀人罪。
侵害胎儿行为是否符合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侵权行为?我国有学者提出过人身权延伸保护的理论主张,认为对胎儿身体利益的侵害行为,应当认定为侵害胎儿的身体健康的侵权行为,加害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侵权责任法并没有明确将胎儿作为侵权行为的侵害客体。主要是考虑到实践中这方面的案例比较少见,加之胎儿身体利益受损的致害原因非常复杂,现有的医疗科技很难明确其中的因果关系。所以,如果实践中出现这种案例,一般情况下,只能以孕妇自己作为被侵权人提出侵权请求。
汽车碾轧尸体是否属于侵害死者尸体的行为?如果车辆驾驶人明知受害人已经死亡,仍然从死者尸体上碾轧,属于非法侵害尸体的行为,应当对死者近亲属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车辆驾驶人因注意交警而未发现前方有尸体,从死者尸体上碾轧过去,属于主观上应当注意而没有注意的过失,也应当对死者近亲属承担侵权责任。这种侵权责任不仅包括对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也包括因行为人的碾轧行为造成死者在入殓时可能额外增加的费用等财产损失。
非法利用死者尸体的行为应当具备哪些构成要件?行为人对尸体的利用行为必须是未经死者生前同意或死者的近亲属同意以及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对于已经死者生前同意或者死者的近亲属同意的,比如,死者生前签订过捐献角膜同意书,死者近亲属同意将尸体捐献给法医做解剖教学使用等,是合法行为,受法律保护,不承担侵权责任。
死者的尸体是否属于受保护的法益,非法利用死者尸体的行为是否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死者的尸体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受到法律保护。之所以认为其属于受保护的法益,主要是考虑人在生前身体是身体权的客体,法律明确保护人身权利,自然人死亡之后,尸体虽然不再是民法意义上的身体,但是其可以认为是身体的一种延续,对尸体的保护可以认为是同对死者的名誉、隐私、肖像一样的死者人格利益的延续保护。这种延续保护的权利主体因为死者已经丧失了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民法意义上的民事主体,所以权利归属已经不能是死者了,一般认为是死者的近亲属,即死者的近亲属有权追究行为人侵害尸体的侵权责任。所以,非法利用死者尸体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侵犯死者的人身权是否构成侵权行为?人身权不具有继承性,公民死亡后,其人身权既不能由本人继续享有,也不能为继承人享有。但是,受害人的主体资格终止后,也就是自然人死亡后有时也会发生人身权被侵害的情形。
什么是侵害人身权?哪些行为属于侵害人身权?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是以人身权为侵害对象,直接造成人身伤害或非财产权损害的侵权行为,可以分为侵害生命权的侵权行为、侵害健康权的侵权行为、侵害人格及其利益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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