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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探讨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实务探讨栏目包括北京律师及各地法官及学者对损害赔偿索赔各类实务问题的探讨分析。诸如北京资深律师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问题的探析,专家赔偿律师对法院管辖权问题的探析,北京律师对人身损害赔偿请求人的认定,各地资深律师对同命不同价的法院判决的探讨以及离婚损害赔偿如何索赔等实务问题的探讨。

  • 饭店禁止自带酒水合法吗?消费者可以拒交服务费吗
    日期:2012-03-31 点击:702次

    饭店禁止自带酒水合法吗?消费者可以拒交服务费吗 很多地方的酒店都以店堂告示的形式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这其实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的。酒店的做法是不合法的,黄某有权拒交“酒水服务费”。

  • 旅游合同违约适用精神损害赔偿之合理性探讨
    日期:2012-03-31 点击:156次

    旅游中发生重大事故,受害方能否要求精神赔偿 本案中崔某与某省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为有效合同,某省旅行社的行为构成违约。崔某依约向某省旅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规模。具体到消费行为中的侵权,消费者因为侵权方的错误行为而产生了哪些实际损失,是判断精神损害的衡量标准之一。因为事故的残酷性给受害者的未来生活带来不可磨灭的影响,故应给予一定数额的金钱补偿,以抚慰其精神痛苦。

  •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日期:2012-03-31 点击:221次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本案关某之所以承担民事责任,是由于其犯罪行为,并不是由于其民事侵权。如果本案支持程某的精神损害赔偿,会导致刑事被害人不起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案件结束后另行起诉民事诉讼。从而导致同一案件通过不同的诉讼程序,产生了不同结果,不利于社会的公平。

  • 法人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日期:2012-03-31 点击:241次

    法人依法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害,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新闻报道应遵循真实客观的原则,张某的报道是否侵害了你公司的名誉权,关键是认定其报道内容是否真实。按照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人民法院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的,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文章反映的问题虽基本属实,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使他人名誉受到侵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文章的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 如何处理计划生育节育手术技术服务事故纠纷
    日期:2012-03-31 点击:1024次

    如何处理计划生育节育手术技术服务事故纠纷 尽管本案涉及的医疗机构是计划生育指导站,而且我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与医疗事故在性质上存在差异,但是其本质是相同的,都是医疗行为对人体造成损害,就受害人来说,他们无论是接受何种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都应该受到相同的待遇,他们的合法权益都应该受到保障。因此,对上述计划生育技术事故的处理,在事故鉴定、赔偿标准和举证责任等涉及受害当事人权益方面,都应适用与医疗事故处理相同的规定,即举证责任倒置,医院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 药物不良反应引起人身伤害的医疗纠纷如何处理
    日期:2012-03-31 点击:478次

    因服用药物引起人身伤害的医疗纠纷如何处理 在本案中,被告某制药厂存在过错。原告陈大爷要想胜诉,需要证明被告在生产、销售时未能履行说明义务,误导了作为消费者的自己,造成了自己的各种损失。本案中法院通过调查,查明被告在所附的药品说明书中擅自删除了皮疹、麻疹等16项不良反应的内容,这种行为明显属于违法行为。被告的上述行为造成原告在服药后出现皮疹反应时,未能及时判断原因,延误了原告及时治疗的机会,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和身体伤害。

  • 美容整形手术失败,消费者如何维权
    日期:2012-03-31 点击:1510次

    美容整形手术失败,消费者如何维权 美容整形手术失败后对整形者来说造成的痛苦往往比一般的人身损害要严重,它既包括对整容者人身(容貌)造成的损害,还包括对整容者毁容而带来的精神上的损害。因此,美容损害赔偿责任既包括对人的容貌即人身损害的物质赔偿责任,还包括对容貌受损而带来的精神损害的经济赔偿责任。

  • 因职务行为侵害肖像权,受害人如何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日期:2012-03-31 点击:299次

    因职务行为侵害肖像权,受害人如何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乔某的肖像权受限制是由于乔某行使职务行为的结果。该照片中同时体现着企业的荣誉权和乔某等人的肖像权。在两种权利冲突的情况下,应采取舍轻保重的司法措施,要以向法人荣誉权的倾斜,来保护法人荣誉权、经营权的充分行使。因为乔某的肖像权是其行使职务行为的结果。

  •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
    日期:2012-03-31 点击:180次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为正确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 顾客在酒店消费过程中撞玻璃门受伤,酒店负赔偿责任
    日期:2012-03-30 点击:631次

    顾客在酒店消费过程中撞玻璃门受伤,酒店负赔偿责任这是一起较为典型的涉及消费者安全权的案例。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经营者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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