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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探讨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实务探讨栏目包括北京律师及各地法官及学者对损害赔偿索赔各类实务问题的探讨分析。诸如北京资深律师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问题的探析,专家赔偿律师对法院管辖权问题的探析,北京律师对人身损害赔偿请求人的认定,各地资深律师对同命不同价的法院判决的探讨以及离婚损害赔偿如何索赔等实务问题的探讨。

  • 代位权诉讼中的例外情况
    日期:2013-01-09 点击:287次

    代位权诉讼中的例外情况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都必须到期,债权人才能够行使代位权。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债权人出于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目的,也可以在他的债权没有到期时提前向债务人主张代位权,例如在诉讼时效期间、申请破产债权已届期满时,专为保存债务人权利的行为等。

  • 违约损失赔偿数额的确定问题
    日期:2013-01-09 点击:252次

    违约损失赔偿数额的确定问题 合同一方因为合同另一方违约而产生的损失,既包括实际损失,也包括预期利益的损失。而关于责令违约当事人赔偿受害人因违约所丧失的预期利益,就旨在使受害人获得合同在正常履行情况下的同等收益,实际上使当事人处于交易正常实现情况下的状态。

  • 集体合同的内容是什么期限有多长
    日期:2013-01-09 点击:171次

    集体合同的内容是什么期限有多长集体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报酬。(2)工作时间。(3)休息休假。(4)保险福利。(5)劳动安全与卫生。(6)合同期限。(7)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协商程序。(8)处理争议的约定。(9)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 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一般劳动合同
    日期:2013-01-09 点击:327次

    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一般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当事人一方是企业或事业组织,而另一方是企业(事业组织)工会或职工代表。(2)集体合同的内容主要是改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

  • 用人单位、劳动者均可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日期:2013-01-09 点击:229次

    用人单位、劳动者均可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三种情形不能适用可得利益损失赔偿的规则
    日期:2013-01-08 点击:361次

    三种情形不能适用可得利益损失赔偿的规则在违约导致人身伤害或死亡以及精神损害之情形。由于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这种损失,因此不属于可得利益赔偿范围。人身伤亡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属于侵权法调整范畴,受害方应当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则主张权利和损害赔偿。

  • 认定可得利益损失时如何分配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日期:2013-01-08 点击:264次

    认定可得利益损失时如何分配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因违约行为的发生守约方遭受了哪些可得利益损失,包括生产利润损失、经营利润损失、转售利润损失等,应由守约方负举证责任。守约方所遭受的可得利益损失中,哪些是违约方在订约时可以预见的,守约方负举证责任;至于不可预见的损失,既可以由守约方举证,也可以由人民法院自由裁量。

  • 如何认定违约损害赔偿中的可得利益
    日期:2013-01-08 点击:194次

    如何认定违约损害赔偿中的可得利益可得利益不应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当预见的损失。在这里,可预见的主体是以违约方为准。预见的时间是双方订约时而不是违约时。预见的内容中,一个人合理可以预见到的损失是一般损失,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在特殊情况下产生的损失是特殊损失。这只有在违约方订立合同时知道或应当知道时,才能够获得赔偿。

  • 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能否主张违约金
    日期:2013-01-08 点击:331次

    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能否主张违约金《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因此,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主张违约金应当以双方之间对违约金有约定为前提。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者虽有约定但该约定因违反法律规定归于无效时,当事人不得主张违约金,但仍可以依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用人单位不为离职职工办理离职手续扣押档案纠纷案解析
    日期:2012-11-28 点击:307次

    用人单位不为离职职工办理离职手续扣押档案纠纷案解析 万某已经递交过辞职报告,也已经和该私营企业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那么该企业就不应以任何借口扣押万某的档案,而应该为其办理好档案转移。如果因该企业的扣留档案的行为给万某造成了损失,万某可依法请求该企业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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