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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探讨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实务探讨栏目包括北京律师及各地法官及学者对损害赔偿索赔各类实务问题的探讨分析。诸如北京资深律师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问题的探析,专家赔偿律师对法院管辖权问题的探析,北京律师对人身损害赔偿请求人的认定,各地资深律师对同命不同价的法院判决的探讨以及离婚损害赔偿如何索赔等实务问题的探讨。

  • 何谓债权人的代位权如何行使代位权
    日期:2013-01-11 点击:306次

    何谓债权人的代位权如何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从这一概念不难发现,债权人的代位权,并非债权人扣留债务人财产的权利,也不是对债务人财产取得优先受偿权,而是代为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

  • 合同的保全与债的担保的区别
    日期:2013-01-11 点击:503次

    合同的保全与债的担保的区别 发生的条件不同。债的保全中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发生以债务人的恶意行为或懈怠行为害及债权人的债权为条件,不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同意为条件;而债的担保的发生,除法定担保外,必须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同意为条件,即以债务人或第三人愿意提供担保并与债权人订立担保合同为条件。

  •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日期:2013-01-11 点击:435次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合同的履行,在很多情况下,不单指最后的交付行为,而是一系列行为及其结果的总和。如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等。合同的履行这一特征的意义在于:一方面,它能使当事人自合同生效时起,就关注自己和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确保合同的正确履行;另一方面,它能使当事人尽早发现对方无诚意履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使自己陷入被动和不利,防止损失的发生和扩大。

  • 当事人有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
    日期:2013-01-11 点击:191次

    当事人有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 所谓合同自由,系指合同为当事人自由意思的一致,法律应当尊重当事人自由意志的选择。具体而言,包括五层含义:一是当事人有决定是否缔结合同的自由;二是当事人有选择合同相对方的自由;三是当事人有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四是当事人有决定合同形式的自由;五是当事人有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

  • 行纪合同当事人须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日期:2013-01-11 点击:127次

    行纪合同当事人须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行纪人的义务。(1)独立履行的义务。行纪人须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利益完成委托人委托的事务,行纪人即成为合同当事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在追加担保过程中,仅有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章,保证合同是否生效
    日期:2013-01-10 点击:419次

    在追加担保过程中,仅有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章,保证合同是否生效根据公司担保属于私法领域自治行为的调整观念,任何能体现公司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都属于公司行为,特别是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国目前管理、经营并不规范。所以,能够证明公司行为的就是公司加盖公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私章、公司授权的人员签字、盖章的行为。为避免产生分歧,公司重大事务应当办理委托授权。所以,手续齐备的保证合同,尽管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保证合同也同样应当认定为有效。

  • 当主债务人有财产承担责任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
    日期:2013-01-10 点击:262次

    当主债务人有财产承担责任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还可以要求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承担债务。在一般情况下,为避免诉讼上的麻烦,一般诉讼中将债务人与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在执行环节,可根据实际履行能力将谁列为主要被执行主体,而非选择了债务人,即不能再选择保证人;或者选择了保证人,不能再选择债务人。而应当认定债务人与保证人均属第一顺序的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他们共同承担拖欠的债务,对此,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是否必然无效
    日期:2013-01-10 点击:384次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是否必然无效我国目前还没有在国内经营业务中认可独立担保,故独立担保不能独立于主合同之外而按有效处理。只要债权人无过错的,或者担保人有过错的,或者主合同不是必然无效或者严重违法而无效的,一般不能轻易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 法人和公民个人能否成为担保人,主要审查其有无独立财产
    日期:2013-01-10 点击:277次

    法人和公民个人能否成为担保人,主要审查其有无独立财产具体来说要审查法人的独立财产权是否属于民法上的有独立支配权、处分权、收益权的情形;个人则是指其生活必需品之外,且与夫妻共有财产之外,或者经配偶同意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自己还独自拥有处分权的有效财产的,只要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且有可靠资产可供支配的,无纠纷、共有但非无法划分的,均可以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担保人。

  • 地方政府、财政局的财政担保是否有效
    日期:2013-01-10 点击:415次

    地方政府、财政局的财政担保是否有效 在实体处理上,由于担保人的过错导致担保合同无效,且给债权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所以,担保人应当对债务人所欠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尽最大可能实现债权人的债权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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