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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赡养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收养赡养纠纷诉讼律师代理栏目: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如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隔代收养关系,养子女与养父母,送养人与收养人条件,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父母送养子女是否必须双方共同送养,如何办理收养公证等;赡养争议纠纷代理:赡养义务与赡养关系,赡养费标准,赡养费法律规定,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追索赡养费,赡养纠纷诉讼代理。

  • 养子女被养父母抚育成年后,收养关系还能解除吗
    日期:2018-12-11 点击:395次

    养子女被养父母抚育成年后,收养关系还能解除吗我国《收养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可见,即便是养父母将养子女抚育长大、成年的,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养子女仍然可以同养父母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或者到人民法院起诉解除收养关系。

  • 收养关系当事人有权要求保守收养秘密吗
    日期:2018-12-11 点击:504次

    收养关系当事人有权要求保守收养秘密吗《收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最髙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 夫妻一方擅自将孩子送给他人收养,另一方可以要回吗
    日期:2018-12-11 点击:450次

    夫妻一方擅自将孩子送给他人收养,另一方可以要回吗子女是父母共同的子女,生父母送养子女时,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共同送养,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单独送养子女,否则,送养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我国《收养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 收养行为包括抚养亲友的子女吗
    日期:2018-12-11 点击:344次

    收养行为包括抚养亲友的子女吗我国《收养法》第十七条规定:“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由此可见,收养行为不包括抚养亲友的子女,他们之间不适用收养关系。

  • 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会因收养关系解除而自行恢复吗
    日期:2018-12-11 点击:149次

    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会因收养关系解除而自行恢复吗我国《收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 被收养的孩子与亲生父母之间还有关系吗
    日期:2018-12-11 点击:503次

    被收养的孩子与亲生父母之间还有关系吗我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口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收养小孩
    日期:2018-12-11 点击:200次

    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收养小孩根据我国《收养法》第六条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同时,根据该法第八条的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此外,该法第九条还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 作为被收养人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日期:2018-12-11 点击:356次

    作为被收养人的法定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收养法》第四条的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査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闲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此外,根据该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 赡养义务人能否向其他赡养义务人追索赡养费
    日期:2018-12-04 点击:1247次

    赡养义务人能否向其他赡养义务人追索赡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子女能否以父母处事不公为由而不履行赡养义务
    日期:2018-12-04 点击:379次

    子女能否以父母处事不公为由而不履行赡养义务当前,在农村社会中,绝大多数有子女的老人主要是依靠其子女来赡养。然而,在生活压力增加和道德失范的社会环境中,并不是每个子女均主动自愿地赡养父母。古语说“养儿防老”,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5名被告作为原告的子女,应当履行赡养义务,照顾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不得以父母偏心为由抗辩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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