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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致害专栏简介

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网动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专栏: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人身损害赔偿专栏,饲养动物伤人损害赔偿项目,动物致人损害赔偿律师代理词,动物致人损害赔偿诉讼举证责任,动物饲养人责任认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由谁承担举证责任,饲养动物致害民事责任的若干问题,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起诉状、证据材料、答辩状、代理词,动物致害诉讼请求项目等;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未被狗咬却因狗受伤 狗主人是否该承担责任
    日期:2022-12-12 点击:86次

    未被狗咬却因狗受伤 狗主人是否该承担责任养狗遛狗要将狗绳拴好,日常安全防护必不可少。宠物饲养人应遵守规定、文明养犬,合理饲养和管理所养宠物狗,特别是在携宠外出时,一定要记得拴好狗绳,做好安全措施,避免伤及他人。否则无论是在狗咬人还是因被狗追发生的事故中,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饲养人或管理人都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作为路人,也切勿随意逗弄他人的宠物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 “狗撞人”致人伤残,法院判决饲养人赔偿15万元
    日期:2022-12-08 点击:80次

    “狗撞人”致人伤残,法院判决饲养人赔偿15万元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出警笔录证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系狗撞于女士致使于女士受伤,于女士不承担责任,此狗系老张家的狗。本案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应由饲养人即老张承担赔偿责任。老张对交警部门认定的事故结果不服,但并未申请复核,且无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最终法院支持了于女士的诉讼请求。

  • 宠物狗未栓绳致车祸 损失责任该由谁承担
    日期:2022-11-28 点击:100次

    宠物狗未栓绳致车祸 损失责任该由谁承担饲养宠物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不得放任宠物恐吓、伤害他人。携犬出户时,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一点五米以内的牵引带牵领或者怀抱、装入犬袋犬笼。因此,本案中张某作为宠物狗的主人,放任宠物狗在未拴绳的状态下跑至马路上,与李某发生碰撞,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 宠物犬咬人,肇事狗主被判七成责任
    日期:2022-11-27 点击:82次

    宠物犬咬人,肇事狗主被判七成责任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饲养宠物的家庭也越来越多,社区里、大街上,随处可见带着宠物锻炼或者散步的市民。饲养宠物确实给人们带来了欢乐和慰藉。但宠物扰民甚至宠物伤人事件也随之出现。司法实践中,伤人宠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往往要承担相应责任,但如果当事人明知动物的危害性,或者看到警示标识,或者知道动物可能有危害性但过于草率区挑逗、投打动物等,那么即便是受伤了,也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就像本案中,邓某饲养宠物的场所相对其他公共场所具有一定的密闭性,不是戴某必经之地,戴某因为自身原因接触小狗并被咬伤,因此法院认定戴某自身承担30%的责任。

  • 未拉紧狗绳,柴犬伤狗伤邻谁买单
    日期:2022-11-26 点击:102次

    未拉紧狗绳,柴犬伤狗伤邻谁买单“我家的狗不咬人”,这句话的背后往往藏着许多隐患。法官在此提醒大家,狗绳的松紧之间,牵涉到公共环境卫生和他人的喜怒哀乐甚至是命运转折,希望大家都能够文明养狗,出门牵绳并抓牢。

  • 未牵绳的“汪汪”撒欢撞坏车,法院怎么判
    日期:2022-11-26 点击:97次

    饲养动物是个人的生活喜好,但动物饲养人也要遵守法律法规,尽到管理责任,不得妨碍他人生活,做到文明饲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王女士饲养的大型犬,未按照行政管理规定系绳确保安全,致其在公共场所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王女士未尽到管理责任,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法官在此提醒各位宠物主人,遛宠物出门一定记得要牵绳。

  • 农村看门狗咬伤上门送香人,主人难辞其咎
    日期:2022-11-26 点击:78次

    农村看门狗咬伤上门送香人,主人难辞其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一般规定,因动物具有令人难以估量的行为,其本性决定了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损害人身和财产的危险。由于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对动物负有管束的义务,因而也就必须对动物所具有的危险性负责,保证其动物不至于造成他人损害。而一旦这种危险性造成损害,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应承担民事责任,除具有法定的抗辩事由外,不能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 宠物犬未系牵引绳致人受伤 法院: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日期:2022-11-24 点击:97次

    宠物犬未系牵引绳致人受伤 法院: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宠物犬外出时,主人应当为其束牵引绳。本案正是因为张女士违反本市饲养犬只的管理规定,没有对宠物犬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在宠物跟随主人走出电梯后,又独自返回电梯,致使主人对宠物犬失去控制,导致唐女士受到惊吓在躲避过程中受伤。

  • 无约束金毛犬扑伤女童 法院:饲养人逗玩者各承担50%赔偿责任
    日期:2022-11-24 点击:122次

    无约束金毛犬扑伤女童 法院:饲养人逗玩者各承担50%赔偿责任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明确自己是 “第一责任人”,一定要合法合规文明饲养,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市民朋友们也要注意自身安全,不随意实施任何挑逗、追赶动物等危险性行为。牢记养狗不系绳,责任找上门;逗狗致损害,责任躲不过,文明养宠、谨慎逗宠。

  • “法斗犬”寄养期间撞伤腿骨折 法院:服务合同成立 宠物店未尽谨慎照看义务 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日期:2022-11-23 点击:112次

    “法斗犬”寄养期间撞伤腿骨折 法院:服务合同成立 宠物店未尽谨慎照看义务 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李某在某平台查到某宠物店从事宠物寄养业务,双方网上约定李某将其饲养的“法斗犬”送到该宠物店寄养,寄养时间一个月。期间,“法斗犬”在与其它宠物玩耍时,不慎撞伤致一条腿骨折。宠物店发现后,将“法斗犬”送至宠物诊所进行治疗,李某分三次向宠物诊所支付医疗费用5000余元。之后,李某又三次带“法斗犬”去其它宠物诊所治疗,支付费用6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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