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网动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专栏: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人身损害赔偿专栏,饲养动物伤人损害赔偿项目,动物致人损害赔偿律师代理词,动物致人损害赔偿诉讼举证责任,动物饲养人责任认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由谁承担举证责任,饲养动物致害民事责任的若干问题,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起诉状、证据材料、答辩状、代理词,动物致害诉讼请求项目等;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犬只追逐路人致其受惊吓摔伤,饲养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审理法院认为,饲养动物的危险性并不仅限于身体上的直接接触导致伤害,给他人造成惊吓也属危险情形。被侵权人张某甲的损害与侵权人张某乙饲养的犬只致使被侵权人受到惊吓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张某乙作为犬只的饲养人未尽到管理义务,其不能证明被侵权人张某甲存在故意,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孕妇被犬咬伤后终止妊娠,饲养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本案系犬只伤人并产生终止妊娠衍生后果的典型案例。当前,虽然医学上对注射狂犬病疫苗是否影响胎儿发育没有定论,但疫苗使用说明中的“慎用”提示隐含着可能会有不良影响。同时,生育健康的孩子是父母最基本的期待,注射狂犬病疫苗后发现怀孕并终止妊娠,符合普通人正常认知。
违规养犬行为,应当否定和制止—王某某因违规养犬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案和谐环境倡导文明养犬,法治社会支持依法养犬。本案中,人民法院立足行政审判,依法支持公安机关对未尽到办理犬只登记法律义务和未履行看管义务的饲养人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效避免了公共场合不特定人群因案涉犬只导致损害,避免了犬只致损后果的发生。本案的处理在帮助饲养人避免损害责任的同时,也有利于倡导、提醒养犬人士“争做文明养犬人”。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案件中各方主体的责任划分若被侵权人受到他人饲养的动物损害时,若饲养人能够证明该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由被侵权人自行承担全部或部分民事责任;动物园的动物造成被侵权人损害的,若动物园能够证明其已经尽到管理职责的,由被侵权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为过错推定原则,动物园应举证证明其已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否则推定动物园存在过错并承担侵权责任
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具有高度危险性,因此在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人损害案件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即动物饲养人承担全部责任,且无减轻责任、免除责任事由
饲养人未对其饲养的动物采取安全管理措施,即使第三人未与饲养动物直接接触,但因此受到惊吓后避让致使第三人发生损害的,饲养人仍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流浪动物进入公共小区后,可以推定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为该流浪动物的管理人,因此当发生流浪动物侵害他人的情形时,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与喂养的流浪动物形成事实上的饲养关系的饲养人,属于“动物管理人”的范畴,应对其喂养的流浪动物咬伤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承担侵权责任
未拴绳的宠物撞车死亡,司机要赔偿吗?近年来,饲养宠物成了社会的流行趋势和普遍现象。小区内、道路上,公共场所溜宠物等处处可见。但与此同时,一些诸如遛狗不拴狗绳、纵容宠物狗随地大小便而不捡等养宠物不文明现象也时有发生,由此引发一些事故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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