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动物致害专栏简介

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网动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专栏: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人身损害赔偿专栏,饲养动物伤人损害赔偿项目,动物致人损害赔偿律师代理词,动物致人损害赔偿诉讼举证责任,动物饲养人责任认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由谁承担举证责任,饲养动物致害民事责任的若干问题,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起诉状、证据材料、答辩状、代理词,动物致害诉讼请求项目等;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动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概念
    日期:2012-01-29 点击:430次

    动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概念,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概念,即动物所有人或管理人对自己所有或管理的动物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称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一项古老的法律规则。

  • 动物致害中“受害人过错”和“第三人过错”的理解
    日期:2012-01-29 点击:828次

    动物致害中“受害人过错”和“第三人过错”的理解,《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承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表明,受害人过错和第三人过错是饲养人或管理人的免责条件。因而,正确认定“受害人过错”和“第三人过错”,对确定饲养人或管理人的民事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 动物致害双方均无过错,能否适用公平原则
    日期:2012-01-29 点击:544次

    动物致害双方均无过错,能否适用公平原则。有的人认为,对动物致人损害,双方均无过错的,应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处理。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对于动物致人损害,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除了损害是因受害人自己过错和第三人过错所致外,饲养人或管理人不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责任。因而,对于动物致人损害,受害人和第三人有过错者,就应由受害人或第三人承担责任;受害人和第三人没有过错的,就应由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对此,不能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的。

  • 买卖动物致人损害应如何处理
    日期:2012-01-29 点击:475次

    买卖动物致人损害应如何处理,动物具有潜在危险,出卖人出售动物时,应当向买受人言明,出卖人不向买受人言明,隐瞒其潜在危险,将其出卖他人,因而给社会或他人造成损害的,出卖人仍应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因为从交易安全出发,出卖人应当负瑕疵担保责任。

  • 数个动物共同造成他人财产和人身损害的处理
    日期:2012-01-29 点击:344次

    数个动物共同造成他人财产和人身损害的处理,动物共同损害,就是数个动物共同造成他人财产和人身损害的情况。数个动物致人损害时,如果数个动物属同一饲养人或管理人,应直接按照民法通则127条规定处理。如果数个动物属不同的饲养人或管理人,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则应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共同侵权的规定,判由数个饲养人或管理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构成要件探析
    日期:2012-01-29 点击:998次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构成要件探析,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