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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 人身保护令惩戒家暴案
    日期:2023-12-22 点击:52次

    人身保护令惩戒家暴案法院审查认为,本案原告翟某在与刘某婚后曾多次被刘某家暴,其为保护自身的人身安全,防止刘某以后继续有家暴行为,向法院提出人身保护令的申请,有合理依据,遂依法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刘某对申请人翟某实施家庭暴力。

  • 同居后婚约解除返还彩礼案
    日期:2023-12-22 点击:34次

    同居后婚约解除返还彩礼案本案涉及的彩礼问题,在我区农村地区男女离婚案件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在传统习俗看来,彩礼是婚前男方家庭送给女方的一份礼金或财产,没有彩礼,婚姻难以成立、难讲合理。结婚需给付女方彩礼是我国千百年流传的习俗,且正常的民间彩礼给付亦不为《民法典》所禁止。

  • 恋爱期间转账赠与 表情达意无需返还
    日期:2023-12-22 点击:51次

    恋爱期间转账赠与 表情达意无需返还婚恋本是男女双方基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共同的人生理想,通过相互的沟通了解,在彼此内心形成对对方最真挚的仰慕,从而水到渠成迈入婚姻殿堂的情感过程。男女恋爱过程中,任何一方均不应利用物质作为婚姻的筹码,也不应以婚恋为手段索取财物,而应从守法、崇德、向善的角度规范自己的行为,端正自己的婚恋观。本案提醒大家,“恋爱需理智,赠与要理性”,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给付高价彩礼 悔婚可酌情返还
    日期:2023-12-22 点击:28次

    给付高价彩礼 悔婚可酌情返还彩礼是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一方按照当地习俗给付另一方的礼金及贵重物品。给付彩礼从本质上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一旦婚约解除则面临彩礼如何返还的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

  • 保护令非儿戏 违反禁令要担责
    日期:2023-12-22 点击:48次

    保护令非儿戏 违反禁令要担责人身安全保护令并非一纸空文,而是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文书。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公然违抗法院裁判已经触碰了司法底线,必将受到严惩。通过训诫、罚款、拘留等司法强制措施惩罚施暴者,加大对施暴者的威慑和制裁力度,有效消除和制止人身安全隐患和家暴行为,全方位为受害人撑起法律“保护伞”。

  • 形成事实抚养教育关系 “养子女”应尽赡养之责
    日期:2023-12-22 点击:52次

    形成事实抚养教育关系 “养子女”应尽赡养之责本案中,何小某与何某虽无血缘关系,也未形成法律上的继父女关系及合法的收养关系,但在何小某母亲钱某离家出走后,何某对何小某不离不弃,含辛茹苦将何小某养育成人,尽到了“父亲”的职责。多年养育的亲情和恩情是不能割舍的,即便何小某因双方关系交恶欲断绝往来,也应怀感恩之心,对与其形成事实上抚养教育关系的何某尽到赡养之责。本案裁判符合公序良俗原则的基本要求,弘扬了中华民族养老育幼的良好社会风尚,用裁判传递了司法的温度和力度。

  • 李某诉张某探望权纠纷案(隔代探望权)
    日期:2023-12-22 点击:56次

    李某诉张某探望权纠纷案本案系支持隔代探望的典型案例。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可以行使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并没有直接规定隔代探望权。但按照我国的风俗习惯及隔代养育的传统,隔代近亲属探望符合社会广泛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本案裁判结果考虑到孩子失去双亲及老人失去子女的情形,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支持了老人进行隔代探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立法目的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在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同时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 王某与张某赡养费纠纷案
    日期:2023-12-22 点击:42次

    王某与张某赡养费纠纷案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张某虽无固定收入,但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赡养父母。经案件承办人和家事调解员的劝解,张某和王某在家事社区法庭达成调解协议,由张某每月给付王某赡养费200元。张某同时承诺,有固定收入后会根据母亲实际情况提高赡养费金额,努力做到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

  • 变更抚养关系应按照实际抚养原则并尊重子女真实意愿
    日期:2023-12-22 点击:51次

    变更抚养关系应按照实际抚养原则并尊重子女真实意愿父母离婚后,仍然负有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虽已对两个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过安排,但事实上,两个孩子均一直与原告张某共同生活。现王某甲在北京上学,且患有多种疾病,被告又经常居住在河北省涿鹿县,不方便直接照顾孩子,年满16周岁的王某甲亦自愿与原告共同生活。

  • 孩子患病不争抚养权,治愈后诉请变更被驳回
    日期:2023-12-22 点击:53次

    孩子患病不争抚养权,治愈后诉请变更被驳回本案中,徐某虽然拥有较为优渥的物质条件,但在徐小某重病时选择了离开。周某却不离不弃独自承担起救治抚养徐小某的责任,患难期间与徐小某建立了深厚的母子感情,再婚家庭经济收入稳定,成员间关系和睦,且徐小某也选择继续与继父、妈妈及弟弟共同生活,法院综合上述因素,驳回了徐某要求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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