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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在签订《还款协议书》时自认已经收到借款,债权人无必要举证证明该款项已经实际借出及其具体出借方式
关于民间借贷利息3个问题的解答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可能有过口头的约定,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并不少见,借款人是依据约定支付利息,系正常履行借款合同的行为,不得再要求返还;另一种是双方确实没有以书面或口头约定过利息,此种情况下,借款人主动支付利息的行为可视为改订借款合同、为其增加利息支付的相关内容的新要约,出借人无异议并接受,则为对该要约进行承诺的意思表示,双方由此完成借款合同的改订,而该新合同也已因借款人完成利息(和本金)的支付而履行完毕,借款人要求返还利息的请求自不应得到支持。
企业之间以买卖关系掩盖借款关系的,应当如何认定与处理?审查交易情况及当事人的陈述,若买卖双方并无实际交付货物的相关凭证,则不符合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和交易习惯,系名为买卖合同实为企业借贷纠纷,以民间借贷的有关法律法规作为裁判依据。
买卖无证车库的行为是否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从该法条规定可以看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有效民事法律行为必备条件,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故徐某与周某签订《车库买卖定金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案涉合同无效。
签了商品房认购协议,还能要求退房吗?若一方当事人不愿履行预约合同,即拒绝按照约定签订本约合同,则守约方不能要求违约方强制缔约。也就是说,即使《商品房认购协议》合法有效,也不能强制违约方继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本约合同确立了双方的权利义务,直接具备履行内容。若一方当事人不愿履行本约合同即《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交付房屋或支付购房款的义务,不履行将承担违约责任。
业委会有权通过司法途径与物业管理公司解除合同,业委会执行解聘物业管理公司事宜需以业主的表决结果为据。
产业园区内享有建筑物独立产权的企业仍受产业园区物业管理条例的约束。
在业主委员会具备合法手续和授权的前提下,对于特定事项具有原告的资格和诉讼地位。
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在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早已成就,但守约方长时间未行使合同解除权,对违约方造成的损失也存在过错,其主张可得利益损失可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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