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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 >> 遗产继承

遗嘱可以剥夺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吗

日期:2012-02-10 来源: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网 作者: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447次 [字体: ] 背景色:        

【案例】李某一生艰苦奋斗,创办了一家全国知名的大型企业。李某立下遗嘱,自己死后,名下所有的资产全部捐献给希望小学。遗嘱中没有提到给其在美国工作的子女保留遗产的条款。那么,李某死后,其子女可以要求继承遗产吗?

【律师解析】不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规定的继承,即使遗嘱没有给法定继承人留下遗产,仍然是有效的遗嘱,即遗嘱可以排除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但《继承法》同时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本案中,李某的子女在美国工作,不属于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因此,遗嘱有效,李某的子女不能要求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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