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宋某自妻子去世后,伤心欲绝。无法经受思妻之苦的宋某,最终决定自我了断。在书写了一份遗书后,宋某跳河自尽了。宋某的弟弟在整理宋某的遗物时,发现了这份遗书,遗书中涉及了宋某死后财产如何处分的问题,并有宋某的亲笔签名及日期。这份遗书应该算作遗嘱吗?
【律师解析】这份遗书可以视为遗嘱。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继承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有本人的签名和明确的时间,且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自书遗嘱。本案中,宋某所写遗书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因此可以被视为有效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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